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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财政:多举措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更新时间:2022-05-24 17:41 来源:社保股 作者:陈美英 点击量:

2021年,赫山区财政局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扎实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坚持把法治财政建设作为贯穿财政工作的主线,财政管理行为不断规范,全体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财政法律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财政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 强化组织保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财政法治工作中不折不扣落实。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局党组书记带头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到党史学习教育中,充分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宣讲会等,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局党组定期听取、研究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统一对依法行政工作实施协调指导,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形成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各股室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

二、采取多元举措,全面铺开“法治财政”建设。

一方面,强化财政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夯实法治思想基础。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增强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积极组织学法活动,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纪委监委警示教育片,用“以案释法”的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开展法治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规范财经纪律、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等,引导财政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是非观、义利观、权力观、事业观,始终保持“理财不爱钱,服务不谋私”的理念,时刻绷紧党风廉政这根弦。另一方面,常态化开展学法用法,利用新媒体等平台提高法律意识。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开展如法网上学法考法工作,实现学分率、参考率、合格率三个100%;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在线学习培训考试,并安排专人定期督促,及时完成,做到相关人员参考率100%,优秀率95%以上;在日常学习、工作中,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工作群、QQ群等载体推送《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内容广泛的优势,强化工作人员法治学习,提高全体干职工的专业素养和法律素养。

三、坚决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法治财政”服务水平。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了减税降费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了部门联动、信息互通反馈的常态化机制,定期汇报减税降费相关动态,抓实抓好减税降费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依法保障“三保”支出。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民生财政,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持续向社会经济发展领域和民生领域倾斜,以“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基本原则,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三是依法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严格按照《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的要求进行政府购买服务,超出目录范围的事项,不得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年度预算未安排资金的,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扩大政府部门购买服务范围,优化和完善服务质量评价办法,积极推动形成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共服务新格局。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利用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契机,进一步清理我局规范性文件,完善由我局主导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按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加强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四、 依法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落实好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及考试等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全局在编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考试,扩充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水平。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做好行政案卷评查工作,并按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二是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任务,指定专人负责法治建设工作,按时按质报送各项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材料。结合工作实际,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建设报告,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我局无行政应诉情况,未收到司法建议书和检察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