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广大师生及家长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0〕659号)和《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 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关于印发<赫山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益赫发改价费〔202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费项目
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家长可关注幼儿园公示栏,了解办园类别、办园性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信息。缴纳费用时,家长须仔细核对收费明细,确保所交费用与公示内容一致,并拒绝公示以外的其他收费项目。
二、缴费周期
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应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家长务必坚决抵制幼儿园给予的各种“折扣”、优惠预存等利益诱惑,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如遇有要求家长缴纳预收费的,可直接拒绝并举报。
三、缴费方式
1.幼儿园收取的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以及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财政性补助资金等须全部纳入区教育局规定账户,做到所有资金应管尽管、应入尽入。
2.家长应配合幼儿园将有关费用缴存至区教育局规定账户,切勿私下以微信转账、现金交易等方式缴费。因家长不配合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家长自行承担。
四、其他
1.幼儿园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2.寒(暑)假期间,严禁任何幼儿园提供延时服务,严禁自行或将场地租赁给个人、非法培训机构举办“幼小衔接班”“拼音班”“识字班”等培训班。
如有违规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暂停幼儿园招生。
举报电话:0737-4428631,0737-4443356。
特此通告。
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