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赫教〔2013〕91号
关于王为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学校、局二级机构、机关股室:
经研究,决定:
王为民同志任区教育局基建管理站副站长;
刘江龙同志任区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仲文同志任赫山一小副校长;
刘辉同志任衡龙桥镇樟树咀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谢曦同志任岳家桥镇堤卡子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庆兵同志任岳家桥镇中心幼儿园园长(试用期一年);
朱永梅同志任新市渡镇欧公店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徐练军同志任笔架山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陈放荣同志任笔架山乡中心幼儿园园长;
汪勤同志任牌口乡中心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邓琼同志任龙光桥镇银东幼稚园园长(试用期一年);
郑小年同志任兰溪镇千家洲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易罗生同志任兰溪镇中心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盛飞虎同志任谢林港镇中学校长;
周小平同志任谢林港镇中心小学校长;
邓强同志任谢林港镇石桥小学校长;
邓国斌同志任谢林港沙河小学校长;
夏卫民同志任八字哨镇中心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为民同志区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符定国同志新市渡镇欧公店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谢映民同志岳家桥镇石牛坝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何运强同志岳家桥镇堤卡子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郑华兵同志衡龙桥镇樟树咀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陈放荣同志笔架山乡中心学校副校长职务。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