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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赫教〔2013〕91号关于王为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10-30 09:10 来源:办公室 作者: 点击量:

益赫教〔201391

关于王为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学校、局二级机构、机关股室:

经研究,决定:

王为民同志任区教育局基建管理站副站长;

刘江龙同志任区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仲文同志任赫山一小副校长;

刘辉同志任衡龙桥镇樟树咀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谢曦同志任岳家桥镇堤卡子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庆兵同志任岳家桥镇中心幼儿园园长(试用期一年);

朱永梅同志任新市渡镇欧公店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徐练军同志任笔架山乡中心学校副校长;

陈放荣同志任笔架山乡中心幼儿园园长;

汪勤同志任牌口乡中心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邓琼同志任龙光桥镇银东幼稚园园长(试用期一年);

郑小年同志任兰溪镇千家洲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易罗生同志任兰溪镇中心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盛飞虎同志任谢林港镇中学校长;

周小平同志任谢林港镇中心小学校长;

邓强同志任谢林港镇石桥小学校长;

邓国斌同志任谢林港沙河小学校长;

夏卫民同志任八字哨镇中心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为民同志区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符定国同志新市渡镇欧公店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谢映民同志岳家桥镇石牛坝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何运强同志岳家桥镇堤卡子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郑华兵同志衡龙桥镇樟树咀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陈放荣同志笔架山乡中心学校副校长职务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