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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赫教〔2013〕52号关于陈术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10-30 09:09 来源:办公室 作者: 点击量:

益赫教〔201352

 

关于陈术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学校、局二级机构、机关股室:

下列同志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研究同意其正式任职:

海棠学校副校长陈术同志;

泥江口镇大坝塘学校校长谭志云同志;

岳家桥镇中心学校副校长何盛华同志;

衡龙桥镇中心幼儿园园长胡勇同志;

岳家桥镇大泉学校校长胡帅红同志;

衡龙桥镇学校副校长孟毅华同志;

沧水铺镇中心学校副校长谢伟胜同志;

牌口乡前进学校校长余良辉同志;

泉交河镇泞湖学校副校长陈希南同志;

泉交河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刘志宏同志;

笔架山乡张家塘学校副校长王童同志;

兰溪镇斋公桥学校校长曾立新同志;

兰溪镇新民学校校长唐志龙同志;

八字哨镇学校副校长邓向阳同志;

八字哨镇中心学校副校长夏昭尘同志;

兰溪镇中心学校校长曹武林同志;

兰溪镇羊角中学校长姜英俊同志;

龙洲幼儿园园长朱赤宇同志。

 

 

二○一三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