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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赫教〔2015〕8号 关于印发《赫山区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制度》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7-16 18:03 来源:办公室 作者: 点击量:

 

                                                               益赫教〔2015〕8

 

 

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

益阳市赫山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印发《赫山区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制度》的通知

 

各学校、督学责任区、局二级机构、机关各股室:

现将《赫山区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赫山区教育局   赫山区纠风办   赫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1月27日



赫山区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制度(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2﹞7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我区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制度

一、重点监控的目的和范围

增强各级各部门和学校规范教育收费与办学行为的责任意识,真正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重点监控范围包括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二、重点监控的对象和期限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1.年内举报数居全区前两位的中小学校、幼儿园;

2.年内举报数量全区最多的乡镇中心学校党总支;

3.发生典型乱收费案件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学校、幼儿园;

4.因同类教育收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而被反复举报的学校、幼儿园;

5.因监管不力造成辖区内出现严重乱收费事件或普遍性的违规办学行为,被中央、省、市新闻媒体曝光或受到有关部门查处的学校幼儿园;

6.被列为市级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对象的学校、幼儿园。

重点监控期限一般为一年,监控时间从监控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重点监控的程序

1.定期通报情况。区教育局、区纠风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季度将各学校、幼儿园的教育乱收费举报数量及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2.确定监控名单。重点监控名单由区教育局、区纠风办、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确定,并以文件形式通报全区教育系统。

3.进行组织约谈。对列入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名单的学校、幼儿园,区教育局、区纠风办、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共同约谈其主要负责人。

4.制订整改方案。重点监控对象要认真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于重点监控名单公布后15日内上报区教育局、区纠风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5.报告整改情况。监控期间,重点监控对象每半年向区教育局、区纠风办、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书面报告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行为工作情况。

6.进行重点督查。区教育局、区纠风办、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重点监控对象进行督查。

7.组织检查验收。重点监控期满后,重点监控对象应提出验收申请,由区教育局、区纠风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取消重点监控;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延长监控期一年。

四、重点监控的处罚

1.被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单位,将扣除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的2%,延长监控期的单位,将扣除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的5%。

2.监控期间,重点监控对象在各级各类教育评比中不得评优评先。

3.对延长监控期的学校、幼儿园,其主要负责人作免职处理。

4.对延长监控期的学校、幼儿园,当年或本轮次教育督导评估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5.延长监控期满后治理工作未取得显著进展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启动责任追究程序,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制度由区教育局、区纠风办、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并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