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赫教〔2015〕23号
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赫山区进一步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
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党总支、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学校、局机关相关股室:
现将《赫山区进一步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15年赫山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2.赫山区乡村学校少年宫创建布局一览表
3.赫山区区级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申报书
4.赫山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评估办法
5.赫山区乡村学校少年宫信息平台建设及信息宣传工作要求
6.湖南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标准
7.赫山区乡村学校少年宫专用设备配备标准
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
2015年4月1日
赫山区进一步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创建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中央文明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乡村学校少年宫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文明办〔2011〕17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文明办《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2〕62号)和市、区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体系为核心,以贴近和服务农村未成年人为宗旨,秉承“服务教育、活动育人”理念,培养未成年人创新精神和综合素养,使乡村学校少年宫成为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阵地、文化活动平台、社会实践基地,把我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成为社会满意、家长放心、青少年受益、独具特色的公益性校内教育辅助机构,推动我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
坚持把公益性放在首位,禁止开展任何经营性为目的的活动。免费提供活动场所、活动设施,免费为未成年人上课,免费向所有学生开放。坚决杜绝把少年宫办成应试教育和补课办班的第二课堂。
(二)实效性原则
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活动,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科技、艺术、体育等基础知识教育,加强基础能力、基本技能培训,激发青少年的兴趣爱好。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注重思想品德与心理健康教育,加强人身安全和养成教育,使青少年健康、快乐地成长。
(三)均衡性原则
每个乡镇创建一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实现乡镇全覆盖。少年宫创建体现“三个适用”,即:适应乡镇学校整体布局需要,把少年宫建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中心位置;适应乡镇教育资源相对短缺现状,整合、利用区域内优势资源,全方位、多渠道建设少年宫;适应乡镇教育事业未来发展规划,将少年宫建设与合格学校建设相结合,同步建设,共同发展。
(四)特色性原则
从学生兴趣爱好出发,让学生自主选择活动项目,以人为本,发展个性。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开发地方资源,发扬地方文化,鼓励大胆创新,树立品牌意识,努力打造特色项目。
三、组织机构
区教育局成立乡村学校少年宫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维国
副组长:李建成
成 员:李冠军、曹灿辉、李定量、周 明、熊畅游、
邱润清、胡应林、赵曲才
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全区乡村学校少年宫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区教育局基教股,由赵曲才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与管理相关事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组织召开推进全区乡村学校少年宫创建工作暨培训会议,深入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规范建设管理,稳步推进我区乡村学校少年宫创建工作。根据我区中央、省级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结合本区内少年宫布局需要,在实地考察与专题调研的基础上,把2012年省级建设项目衡龙桥镇学校乡村学校少年宫调整到衡龙桥镇中心学校,继续完善欧江岔镇中心学校、兰溪镇千家洲中学等省级项目建设,启动岳家桥镇中心学校、沧水铺镇中心学校学校、笔架山乡中心学校、泉交河镇中心学校、牌口乡中心学校等5个区级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5所创建学校要迅速成立乡村学校少年宫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开好行政会、教师会、学生会。通过宣传板报、横幅标语、信息发布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创建乡村学校少年宫的政策要求、目的意义和前景规划,营造社会关注、各级支持、上下联动的浓厚氛围。3月20日前完成区级立项,制定建设规划。
(二)实施建设
严格按照《湖南省乡村少年宫建设标准》,充分依托学校现有资源,采用“闲置利用,一室多用”方式,通过修缮、改造、置换、共享等办法建设少年宫。修缮装备标准平均每所20万元,其中,修缮不高于6万元,装备不低于14万元。
学校少年宫要建设和完善“七室一场”,即音乐室、舞蹈室、美术书法室、劳动技能室、电脑室、阅览室、棋艺室和体育运动场所(有条件的学校可建设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经典诵读室和影视厅等)。设备装配对照《赫山区乡村学校少年宫专用设备配备标准》,遵循科学适用原则进行装配,实行备案制和集中采购制,建好乡村学校少年宫经费使用专账和乡村学校少年宫专用设备台账。各创建单位根据学校现有基础设施设备情况和计划开设活动项目的实际需要,填写好《赫山区乡村学校少年宫申报表》,形成建设方案,制订好少年宫专用设备配备目录以及器材采购方案,4月28日报区乡村学校少年宫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少年宫建设与采购监督管理,6月份完成基础设施修缮工作,7月份完成专用设备装备。
各创建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各级有关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管理要求,制定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配齐配好工作人员队伍和辅导员队伍,明确工作职责。成立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办公室,由学校校长担任少年宫管理办公室主任,分管副校长或教导主任担任副主任,至少配备三名兼职人员负责少年宫日常管理。选聘责任心强、业务过硬、热心公益事业的专业教师或志愿者担任辅导员,乡镇中心学校党总支要调剂本乡镇优秀专业教师充实学校少年宫辅导员队伍,学校要制定辅导员培训考核制度,不断提高辅导员整体素质。
各创建单位要制定少年宫活动方案,分德育教学、体育活动、艺术教育、读书活动、科技活动、社会实践等类别设置活动项目,精心创设一个以上特色项目。活动内容要适应青少年年龄特点和兴趣爱好,体现基础性、普及性和技能性。活动时间定在课余和节假日,要制定详实的时间安排表,保证各个活动项目开展的时间,保证每位学生参加活动的时间。活动形式要推陈出新,常办常新,坚持学生主体、教师主导,构建“平等、自主、合作、开放”的大课堂模式。
各创建单位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和安全预案,建立安全排查制度和安全台账,每所少年宫配备兼职安保人员8名。
已建成的少年宫项目学校要对照《湖南省乡村少年宫建设标准》以及《2014年赫山区乡村学校少年宫年度考核情况的通报》相关要求查漏补缺,扎实搞好“回头看”,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建设工作。
(三)检查验收
通过现场会、推进会等方式积极推动全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制定《赫山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评估办法》,对创建学校的前期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予以挂牌成立,验收不合格的,对照《赫山区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评估办法》指标要求做好整改提高工作,力争在2015年9月全面建成13所学校少年宫,并组织开展辅导员队伍专业培训,指导各乡村学校少年宫及时开展活动,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
(四)总结推广
巩固活动成果,创新工作特色,不断完善和规范全区乡村学校少年宫创建工作,逐步形成“一乡一宫,一宫一品”创建格局。
各单位要自主搭建学习平台,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乡村少年宫教育工作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为学校少年宫教育活动及各项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要积极利用理论实践成果,编印课外教材,建立学校少年宫课程体系,组织开展“少年宫”进社区、进乡村系列活动,促进青少年全面进步与发展。建设区乡村学校少年宫信息平台,以教育论文、书面总结、新闻报道、活动剪影等形式推介活动经验,展示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少年宫的辐射作用,扩大社会效应。各单位要明确1名信息员,及时总结少年宫活动开展情况,分年度整理少年宫活动资料档案,每月向区教育局基教股上报2条及以上的图文信息(区局基教股邮箱:449087673@qq.com)。另外,中央和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的少年宫,每月至少上报1篇以上图文并茂的简报,发送至省教育厅基教处邮箱(4714912@163.com)。
建立协作交流机制。定期组织各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经验交流与沟通活动,互帮互学,共同提高。建立考核评比制度,制定《赫山区乡村学校少年宫年度考核评分细则》,成立区乡村学校少年宫考核小组,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定期对各少年宫进行量化评估考核评比,评选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把成功创建模式,特色活动成果,优秀个人案例编成典型材料,全区推广。考核结果作为每年5万元运转经费补助的重要依据,纳入学校工作学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该学校和校长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湖南省省级专项彩票公益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管理办法》和《赫山区乡村学校少年宫创建方案》,领会精神,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狠抓落实。
2.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乡镇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为本乡镇少年宫建设组织领导第一责任人,学校校长为少年宫建设项目负责人。各单位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安排本乡镇少年宫创建工作。对因管理不善和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伤害和其他责任事故的要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3.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工作部署,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禁止推延项目建设,禁止把少年宫挪作他用,闲置不用,要确保少年宫按规定向青少年儿童免费开放。
4.各单位要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经费保障机制,坚决做到专款专用,足额到位,为项目建设、活动开展、人员培训等提供经费保障,鼓励各单位募集社会资金,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办好少年宫。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