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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赫教办〔2015〕6号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体育、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4-14 15:29 来源:办公室 作者: 点击量:

益赫教办〔2015〕6

 

 

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体育、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校(含民办中小学校):

现将《赫山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体育、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课程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1月29日

 

 

 

 

 

赫山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体育、

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湘教发〔2013〕33号),牢固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念,为学生终身发展和全民整体素质提高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落实课程性质和内容

体育、艺术、健康与国防教育课程都是部颁课程。体育、音乐、美术在中小学各阶段都属于必修课;国防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采取渗透形式进行,在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阶段属于必修课;健康教育在各学段除完成规定学科教学外,还要与相关课程(如地方课程《生命与健康常识》)结合,采取渗透方式进行。

(二)落实课时和学分

各学校必须严格按规定开齐开足以上“四项课程”,既不得减少授课时间和学分,也不得随意挤占,更不能取消。

1.体育课。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开展集体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2002年省教育厅下发的《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湘教基字〔2002〕5号)有关体育课“小学1-4年级每周4课时,5-6年级每周3课时,初中每周2课时”的规定在省教育厅没有修改课程计划之前,凡按照上述两个规定安排义务教育学校体育课程的,都视同为开足体育课。

2.艺术课。义务教育阶段,小学1-4年级每周4课时(音乐、美术各2课时),小学5-6年级和初中每周2课时(音乐、美术各1课时)。普通高中按《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应保证艺术类必修课程6个学分(相当于108课时)。有条件的学校要开设丰富的艺术类选修课供学生选择性学习。统筹区域内乡土文化、民间艺术、民族文化遗产等资源,探索简便实用的艺术教育模式。

3.健康教育课。2008教育部下发《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体艺〔2008〕12号)规定,中小学健康教育学科教学每学期应安排6-7课时,主要载体为《体育与健康》课程,健康教育教学课时安排可有一定灵活性,如遇下雨(雪)或高温(严寒)等不适宜户外体育教学的天气时可安排健康教育课。另外,小学阶段应与《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等学科教学有机结合,中学阶段应与《生物》等学科教学有机结合。对无法在《体育与健康》等相关课程中渗透的健康教育内容,可以利用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课程等多种形式,向学生传授健康知识和技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开齐开足《生命与健康常识》地方课程,同时,要根据传染病、流行病的季节性、区域性多发特点因地制宜开展专题教育,其中艾滋病专题教育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分别不低于6课时、4课时。健康教育课每周确保0.5课时。

4.国防教育课。义务教育阶段国防教育采取渗透形式进行。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阶段国防教育课程,按2003年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印发的《高级中学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教体艺〔2003〕1号)规定,包括集中军事训练和军事知识讲座两部分,时间为7-14天,98个课时,其中,集中军事训练73个课时,军事知识讲座25个课时。

(三)落实领导和组织机构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区教育局成立加强“四项课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陈维国

副 组 长:樊立春、李建成、曾兆华、建勋、周政平

成    员:邱润清、李冠军、陈亚平、灿辉、李定量

          周  明、胡应林、熊畅游朱术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邱润清办公室主任,李冠军任办公室副主任,向振军、王志光、曹凤龙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四项课程”建设的组织实施

二是分专业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对“四项课程”建设的业务指导。区教育局“四项课程”指导委员会主任由邱润清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李冠军同志担任,成员为向振军、王志光、李建良、赵曲才、曹凤龙、李春明、李军卫。

三是各学校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落实“四项课程”教育教学计划。

(四)落实培养方案

各学校要将“四项课程”与其他课程同等对待、统筹管理。具体要做到“六进”:即将“四项课程”进入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计划、课堂教学、教学评价、学生档案。

(五)落实师资配备

1.体育课教师配备标准。小学1-2年级每5-6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3-6年级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初中每6-7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8-9个班配备1名体育教师。农村2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体育教师;规模大的学校要高于此标准配备。

2.艺术课教师配备标准。各学校要按照艺术教育课在总课时中的比例以及指导排练、组织展演、外出写生、举办画展等情况来配备音乐、美术教师。音乐、美术教师应占学校教师总数的9%-11%,其中专职教师比例不少于50%,规模较大的学校专职教师比例可适当提高。

3.健康教育课教师配备标准。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

4.国防教育课教师配备标准。除聘请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退伍人员担任军事教官或军事理论课教师外,学校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军事理论课教师,基本要求是:高中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至少要配备1名以上。各学校要根据教学需要逐步提高专职军事理论课教师比例,同时加强对兼职军事课教师的培养、培训和业务指导。

(六)落实经费投入

各学校要根据“四项课程”的特点照不低于其他课程投入标准的要求,加大“四项课程”教学工作的经常性投入(场馆建设经费和大宗物资、仪器、设备采购经费除外)。经费投入要纳入预算,形成制度,长期坚持,逐步增加。

(七)落实场馆器材设备

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相关文件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地加“四项课程”硬件建设经费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区教育局在合格学校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中统筹规划“四项课程”建设保障“四项课程”建设保障“四项课程”建设在场馆器材、仪器设备方面的需求。

(八)落实教材

中小学体育、艺术课程所需教科书或教学参考书,由市、区教育局在省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中统一选用。健康教育和国防教育课程暂未进省定书目,所需教材或教学用书必须经教育部立项并有正规出版和合法发行渠道,由市、区教育局采取公开招投标的办法采购严禁采购和使用非法出版物,严禁学校和个人接受任何形式的回扣,违反规定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九)落实考试评价

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中小学校要按照教学计划,定期对体育、音乐、美术进行考试。我区已将体育、音乐、美术课程纳入中考科目,其中,体育满分为100(70+10+20)分,音乐、美术合堂考试满分30分。中小学健康教育课不组织专门笔试,但要结合创卫工作进行抽查。各学校要通过课内外体育活动或讲座等形式加强健康教育。高中学校要对学生军事课程知识进行考核,考核采取提问、检查等形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各学校要认真学习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湘教发〔2013〕33号),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从办人民满意教育和青少年健康成长及民族未来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四项课程”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教育局成立了加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也必须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要克服困难,把“四项课程”建设作为事关赫山教育改革发展的大事来抓。各学校校长作为本单位“四项课程”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从组织领导、经费投入、制度保障、教学管理等方面为课程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分管副校长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协助做好课程建设各项相关工作。区教育局体卫保健所、基教股和各学校教务部门分别负责全区和全校“四项课程”建设的统筹协调,要与其他课程一起统一考虑、统一安排、统一调配、统一考试、统一评价;学校相关教研机构要负责相关学科教学计划的具体实施;相关科任教师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三)建设队伍,多措并举

加强“四项课程”建设关键在教师,区教育局和各学校逐步要建立一支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四项课程”教师队伍。一是在每年教师公开招聘和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中提高体育、艺术、健康与国防教育课程教师比例。二是安排其他科任教师兼任“四项课程”教学,通过国培、省培计划以及区级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水平。兼任教师相对固定,避免频繁变动。三是鼓励教师“走教”,在一定范围实行“走教”制度,如乡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在辖区内,安排某校体育、艺术、健康教师负责其他学校或教学点的相关课程教学。四是动员和聘请退休教师医生、大学生志愿者、民间艺人、退伍军人等到学校支教,多种形式扩大体育、艺术、健康与国防教育资源。五是按照《湖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02〕44号)规定,落实好学校医务室建设和医务人员配备的相关工作。六是与所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医院合作,聘请专业医生临时担任学校保健医生和健康教育教师,指导和帮助学校开展相关工作。

各学校要保证体育、军事课教师教学专用服装,每两年配备厚、薄教学专用服(含工作用鞋)各1套。军事课教师在军事训练与军事理论教学时要按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教体艺〔2007〕7号),着基层人武服装并佩戴标志。要将体育课教师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测试上报、课外训练、带队参赛,军事课教师的军事训练,音乐课教师的指导排练演出、艺术展演,美术教师的带学生野外写生等时间计入课时,给予应有报酬。贯彻同工同酬原则,体育、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课的每一课时为1个标准课时,严禁在计算课时中作歧视性打折。

(四)加大投入,改善条件

积极争取政府重视和财政支持,从预算上不断加大对“四项课程”建设的专项投入。各学校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加大“四项课程”建设经费投入力度,改善相关办学条件,提高四项课程”教学质量提供有利条件

(五)加强监督,全面评估

区教育局每学年对全区中小学校“四项课程”建设落实情况按合格等次与优秀等次标准进行一次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全区通报。凡上述9个“落实”中有一项不到位的,都视为不合格。一次不合格提出通报批评,连续两次不合格给予黄牌警告,黄牌警告将影响所在单位评先评优。

(六)与时俱进,创新平台

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有效推进“四项课程”建设的抓手、途径和突破口。要适应教育现代化要求,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和网络学习空间的形式,加强“四项课程”建设管理和业务培训。要经常更新课程建设的有关信息、数据,确保相关教师及时了解学科动态、更新理念,要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推广先进典型,促进“四项课程”建设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