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日 星期三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益赫教办〔2014〕60号印发《赫山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门卫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11-06 17:22 来源:办公室 作者: 点击量:

 益赫教办〔201460

 

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办公室

印发《赫山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门卫管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学校:

现将《赫山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幼儿园)门卫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16

 

 

 

赫山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门卫管理工作若干规定

 

为确保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门卫人员聘用

学校(幼儿园)只能聘用由住所在赫山区范围内的专职保安公司提供的保安或者住所在赫山区范围内的劳务输出公司提供的劳务输出人员担任门卫人员。门卫人员原则上为男性,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吸毒史,无酗酒嗜好,身体健康,年龄55周岁以下,复员转业军人优先。

二、门卫配备标准

(一)人员标准:非寄宿制学校1000名学生以内至少配备1名门卫人员值班,1000名学生以上至少配备2名门卫人员值班;寄宿制学校1000名学生以内至少配备2名门卫人员值班,10002000名学生配备门卫人员3名,20003000名学生配备门卫人员4名,依此类推。

(二)设备标准:门卫室应安装座机电话,墙上张贴教职工、办公室、当地派出所电话号码,设置一键式报警装置,配备必要的安保器械。

三、门卫工作制度

(一)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除早、中、晚学生集中出入校门时间外,学生在校时间实行封闭管理。学生未经班主任或学校相关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离开校园;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确需要出校园,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并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离校;门卫应严格登记并妥善保存学生请假条;学生生病以及小学四年以下学生请假离校时必须由家长陪同或学校安排人员护送。

(二)严禁外来人员和车辆随意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必须经过相关负责人批准或受访人员同意,并在门卫室履行登记手续。

1.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现场打电话给受访人员(受访人为学生的打班主任电话),接通电话转门卫确认,经门卫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

2.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准进入校园,特殊情况由门卫人员请示学校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3.相关部门工作检查人员进校园,须出示相关证件,说明工作事由,办理登记手续,或者由学校相关负责人当场确认同意后方可进入。

(三)家长接送学生一律在校门外等候,特殊情况需进校园必须经门卫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四)外来人员(含家长)给学生送物品必须接受门卫人员仔细检查,再由门卫人员通知班主任让学生到门卫室领取;委托门卫人员转交的要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

(五)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摆摊叫卖。

四、门卫人员职责

(一)工作时间必须在岗,不得擅离职守,严禁门卫工作岗位空缺、无人值班现象。

(二)严格执行门卫工作制度,不得违规操作,切实保障门卫安全。

(三)负责签收学校报刊杂志。

(四)负责校门内外和门卫室的卫生保洁,坚持每天清扫。

(五)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处置措施;不能处置的,及时报告或报警。

(六)完成校园安全巡查等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