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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赫山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更新时间:2019-07-11 09:19 来源:局计财股 作者:李海涛 点击量: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8年赫山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总计投入资金1752.2万元,其中:湘财教指2017178号和湘财教指201863号省级资金1742.56万元,教育自筹9.64万元。全部用于投入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对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桥镇中心学校等33所学校进行校舍维修改造以及校园、运动场提质改造。

(二)项目绩效目标

投入1752.2万元,对我区益阳市赫山区衡龙桥镇中心学校等33所学校进行校舍维修改造以及校园、运动场提质改造。目前,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有效推进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了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加强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发展。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

绩效评价原则主要是服务政府职能原则,规模适度原则,社会效益原则,合法性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方法是比较法、公众评判法。

2018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逻辑分析法设计,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部分内容,主要围绕资金使用、资源配置、项目管理等客观分析项目的产出和效果,体现从投入、过程到产出、效果和影响的绩效逻辑路径。内在逻辑的一致性也增强了评价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行性。

指标体系包括指标评分明细表和基础表两部分,指标评分明细表是评价的依据,基础表是支持评价的基础数据,由被评价单位负责填报。指标体系为评分所用,需要基础表、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支持。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安排到各项目学校,总计下达项目资金1752.2万元,全部安排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以上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省级规定的专项用途进行使用和安排。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湖南省综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赫山区中小学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专款专用,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一是区教育局按照项目资金的专项用途下达资金到项目学校。二是项目学校组织项目实施,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相关项目实施材料填报资金申请拨款表,经教育局基管站、计财股及分管项目和财务的领导、局长审核审批。三是核算中心按照审核后下达资金指标到项目学校。四是项目学校按照专项资金指标用款计划和学校支出审核程序审核后进行直接支付到施工单位。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项目到校后,各项目均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其他相关责任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落实相关责任,并按指定的期限完成。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2018年安排我区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下达后,按《赫山区教育系统建设工程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益赫教〔2018〕52 号)进行管理。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项目成本控制情况,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2018年,我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项目主要为学校基建(维修)工程项目。按照项目资金预算管理的要求,严格按照工程项目的标准进行预算安排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工程项目财政预算评审和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审批程序,对奖补资金的拨付实行先做后补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的预算成本,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完成质量)。

通过项目学校的自评和现场评价,2018年我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正常,按实施进度要求,项目已经竣工并投入使用,项目完成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对全部项目的工作成果认真分析对比,项目实施完全达到预期工作成果,实现预期工作目标,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一步推动了我区的教育发展,改善了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提高了办学水平。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继续保持对基础教育发展专项项目的资金投入,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

二是进一步加大市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教育均衡发展。

三是建议在下达专项项目资金时,适当扩大项目资金的专项用途范围。

六、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主要经验

1.强化项目制度管理。严格项目资金审批程序,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我区对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立项审批、项目基建管理、项目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环节和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制定了《赫山区中小学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赫山区教育系统建设工程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益赫教〔2018〕52 号)等办法。强化教育经费在预算、分配、拨付、财务管理、审计等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2.强化项目统筹管理。实行局领导和局机关各股室负责对联系学校项目建设的规划、立项、图审、预算评审、招标、施工、验收、决算、施工安全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指导。建立和完善学校基建工程目标责任体系,层层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3.打造“阳光财务”。加大政策宣传,保证教育经费从分配、使用、管理到评估等各个环节在阳光下运行,促进教育经费的公开透明。

(二)存在的问题

项目报批程序复杂,实施时间跨度大,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三)相关建议。

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设备实施薄弱,供需矛盾任然比较突出。标准化学校建设、城区化解大班额等项目,工程量大,资金需求量大,所建学校要达到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建议上级加大专项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