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龙岭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办委,区直及中央、省、市驻区各单位党(组)委:
根据《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准入标准》(见附件1),现将《2025年区级层面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见附件2)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及要求一并通知如下。
1.加强制度管理,严格审批程序。白名单以外的事项,原则上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确需开展的临时性工作任务,须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报备程序,向区委教育工委办公室报告并填写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报告单(见附件3),报区委教育工委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实行有效融合,整合进校事项。提倡将进校园专题教育和各类教育教学活动有机融合,用一堂专业学科课程进行专题教育,或与班团队会、综合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有机融合。能不让进的社会事务坚决不让进,能整合的事项坚决整合,能融入教育教学的尽量融合。
3.加强常态监测,高效联动处置。区委教育工委将组织区教育局、区纪委监委、区委督查室进行不定期抽检,发现层层加码、隐形变异增加教师负担等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准入标准
2.2025年区级层面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
3.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报告单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1
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准入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依据《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现制定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准入标准。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纳入白名单管理,可以适当方式进入校园
1.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社会事项;
2.国家有关部委联合教育部部署安排的社会事项;
3.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安全维稳、扫黑除恶、防灾减灾、防性侵、文明卫生、食品安全的重要专项工作,确需中小学教师参与且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社会事项;
4.特殊时期、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确需开展且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核报备的社会事项;
5.不属于学科教学内容,但与学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师生素养有直接关系,确需中小学校参与,且不适合纳入日常教育教学的社会事项。
二、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组织方式
1.专项进校园。经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牵头单位制定活动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和教育资源,有序进入中小学校开展活动。
2.提供资源进校园。牵头单位提供教育视频、宣传材料、宣讲人员等资源,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中小学校自主开展。
3.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牵头单位提出教育教学建议,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中小学校结合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实施,或在班团队会、专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课后服务等活动中融入开展。
附件2
2025年区级层面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
白名单
事项 |
工作内容 |
实施方式 |
统筹实施单位 |
法治专题教育 |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 |
专项进校园 |
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团区委指导,区教育局统筹整合后实施 |
“护苗·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 |
专项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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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专题教育 |
国家安全教育 |
提供资源进校园 |
区委办、赫山公安分局、交警赫山大队、赫山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区教育局统筹整合后实施 |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
提供资源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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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安全宣传教育 |
提供资源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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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
提供资源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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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宣传教育 |
提供资源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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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专题教育 |
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
专项进校园 |
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医保局、团区委指导,区教育局统筹整合后实施 |
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 |
专项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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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常见病及营养健康监测干预 |
专项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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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政策宣传活动 |
提供资源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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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5”健康守护行动 |
专项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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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协同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活动 |
专项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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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教协同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活动 |
专项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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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专题教育 |
“百名院士进校园、万名科技工作者上讲台”行动 |
专项进校园 |
区科技局、区自然资源局指导,区教育局统筹整合后实施 |
湘科普“四进”活动(进校园) |
专项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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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周活动(省级示范活动) |
提供资源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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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科学知识普及暨“环保有话说”主题实践活动 |
提供资源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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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儿童宣传教育 |
“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活动 |
专项进校园 |
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团区委指导,区教育局统筹整合后实施 |
“红领巾爱学习”主题活动 |
提供资源进校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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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声里的中国·湖南”主题活动 |
融入学校教育教学 |
附件3
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报告单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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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宣传、督查、检查、评比、创建示范、竞赛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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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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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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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计划(时间、地点、对象、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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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拟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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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教育工委 主要领导意见 |
单位公章 |
备注:对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实行“一事一报告”制度,报区委教育工委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