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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行政执法事项与依据信息表

更新时间:2025-12-10 15:53 来源:赫山区教育局 作者: 点击量:

校外培训行政执法事项与依据信息表

序号

事项名称

执法类别

执法主体

承办机构

执法依据(具体条款)

备注

1

对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查处

行政处罚

赫山区教育局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

常见事项

2

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查处

行政处罚

赫山区教育局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股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条款。

常见事项

3

对培训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查处

行政处罚

赫山区教育局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十三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

涉及培训材料审核

4

对违规聘任或管理从业人员(如聘用无资质人员、在职教师)的查处

行政处罚

赫山区教育局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股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5

对培训收费违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规定的查处

行政处罚

赫山区教育局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股(联合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条款;《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通常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实施

6

对未按规定开设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逃避监管的查处

行政处罚

赫山区教育局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股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7

对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的查处

行政处罚

赫山区教育局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股(联合市场监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条款。

通常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实施

8

对管理混乱、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机构的责令停止招生或吊销许可

行政处罚

赫山区教育局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

重大处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