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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与资金监管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6-01-26 14:28 来源:赫山区教育局 作者:局学前教育股 点击量:

益阳市赫山区教育

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与资金监管的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精神,严格规范全区幼儿园收费管理与资金监管,切实保障幼儿家长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收费规范,做到透明合规

(一)规范收费项目幼儿园(含公办、普惠性民办、营利性民办,下同)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三类。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按规定免除,民办幼儿园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标准相应减免,高出部分可按规定收取。严禁在公示项目外以任何名义收取“赞助费”“定位费”“特色教育费”等费用。

(二)严格收费周期幼儿园收费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学期,严禁跨学期、跨年度预收保育教育费、伙食费等任何费用。严禁以“优惠折扣”“学位预留”等名义诱导或变相强制家长预缴费用,不得将收费与学位录取、评优评先挂钩。

(三)落实公示制度幼儿园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办园性质,收费项目、标准、周期,退费政策及监督电话等信息,并在招生报名处显著位置公示上述内容,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二、强化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

(一)规范账户管理幼儿园收取的各类费用、财政性补助资金等须全部纳入区教育局规定账户,做到应管尽管、应入尽入,严禁账外循环。收费收入应主要用于开展幼儿保育教育活动和改善办园条件,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平调。

(二)明确缴费要求家长应配合将费用缴存至指定监管账户,切勿通过私下微信转账、现金交易等方式缴费,因个人原因不按规定缴费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缴费时须仔细核对明细,确保与公示内容一致。

三、严明违规责任,实行分类处置

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对违规收费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立即责令限期整改、清退违规收费并予以行政处罚。教育主管部门对公办幼儿园,约谈相关责任人并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年检结果降低等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取消普惠资格,停止奖补政策,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民办幼儿园,责令暂停招生,限期整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违规信息记入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并向社会公示。对涉嫌价格欺诈、强制收费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监督配合,共筑良好环境

(一)保障家长权益家长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违规收费,不跨学期缴纳费用。对幼儿园违规收费、擅自提高标准、假期违规举办“幼小衔接班”等行为,可通过以下渠道举报,举报时请提供具体线索和证据。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学前教育股),举报电话0737-4428631,邮箱565343655@qq.com;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股,举报电话12315。

(二)强化园方责任幼儿园须立即开展收费工作自查自纠,重点排查跨学期收费、违规设项等问题。寒(暑)假期间严禁提供延时服务,严禁自行或出租场地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不得以特色班、兴趣班名义另行收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相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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