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赫山区教育局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和传唱活动的
通 知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丰富广大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区教育局团工委决定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和传唱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弘扬主旋律,丰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内容,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推广优秀童谣,引导广大未成年人传唱优秀童谣,通过传唱活动陶冶情操,快乐成长,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二、内容要求
1.童谣要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倡导”24个字,引导未成年人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
2.围绕“中国梦”宣传教育,激励未成年人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
3.围绕中华传统美德、礼仪礼节和家风家规教育,倡导未成年人勤俭节约、诚信友善、敬老孝亲。
4.围绕以“八礼四仪”为主要内容的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基本规范,引导未成年人明礼修身、守礼养德。
三、征集要求
1.童谣内容要充满时代气息,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心童趣。
2.参与的童谣作品可以是新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创作并在本地区广为传诵的原创作品。
3.童谣创作作品分为教师组、学生组两类。
4.词、曲作品均要求原创,一经发现抄袭,即取消参赛资格。
5.获奖童谣作品版权、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四、传唱标准
1.表演自然得体、准确到位、情感真挚, 理解童谣内涵,把握对乐曲旋律及歌词理解, 情感投入到位, 在处理上有自己独到之处。
2.具备一定的音乐素质,音色统一,气息流畅。
3.歌词吐字咬字清晰。
4.在吟唱过程中不跑调、离调,具有童趣。
5.正确把握歌曲的旋律和节奏,不脱节,不抢拍,与音乐配合准确。
6.服装舞美:衣着得体、不夸张,服装尽量与角色搭配。
五、活动步骤
1.征集宣传。6月上旬,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活动。
2.推荐申报。6月中旬,各单位分别将推荐的童谣作品汇总报送至区教育局团工委,联系人:向振军,联系电话:4429116,邮箱:1239045295@.com。各单位负责对推荐作品审核把关,严禁抄袭。
3.集中推广。6月下旬—10月底,区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评选,获奖优秀作品将集中汇编成册,并在赫山教育网等媒体进行展示。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童心向党”歌咏活动,广泛开展优秀童谣传唱活动,运用多种方式传唱优秀童谣。要充分发挥校园主阵地作用,利用大课间、班队会、德育课等时间,组织学生自编自演优秀童谣节目;要利用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站、橱窗、板报等,广泛宣传推广优秀童谣。
4.组织传唱。各单位在开展节庆和暑期系列活动时,要安排优秀童谣传唱主题,把开展童谣传唱作为重要内容。要把优秀童谣传唱纳入少儿童谣歌唱比赛、文化演出、夏令营等活动。要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安排童谣传唱活动。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开展优秀童谣征集传唱活动,是丰富广大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制定活动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将优秀童谣征集传唱活动引向深入。
2.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与优秀童谣校园传唱活动,要充分发挥少先队作用,引导少先队员传唱优秀童谣。同时通过家长学校引领广大家长和孩子一起传唱优秀童谣,同时做好优秀童谣征集传唱活动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务求实效。要以组织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和传唱活动为契机,丰富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要把童谣征集传唱活动纳入校园文化建设中,推动优秀童谣征集传唱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要注意激发兴趣,使广大未成年人在潜移默化中滋养心灵、提升素质,展示良好精神风貌。
附件:1.优秀童谣推荐表(样表)
2.童谣文字版式
共青团赫山区教育局工作委员会
2017年5月30日
附件1:
优秀童谣推荐表(样表)
推荐单位:
序号 |
童谣名称 |
作者 |
单位/学校 年级 |
职业 |
创作时间 |
备注 |
1 |
中国娃 |
杜心婕 |
万源学校 |
学生 |
2017年3月 |
指导教师:杜晓飞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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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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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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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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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谣正文附后)
附件2:
童谣文字版式
优秀童谣推荐作品
中 国 娃
万源学校 杜心婕 创作时间:2017年3月 指导教师:杜晓飞
中国娃,中国娃,
黄皮肤,黑头发;
中国娃,中国娃,
方块字,普通话;
遇到困难我不怕,
聪明伶俐想办法;
锻炼身体强中华,
祖国明天美如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