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我区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政府各部门及各街道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形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现将各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集中对外公开。

区人社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主体:区人社局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目录下载 目录下载
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条款内容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赫山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链接地址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有关情况,不予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依法向制作或者保存该信息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并经该单位审查同意,向申请人公开所需政府信息的活动。

  二、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信函、电报、电子邮件)向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提出申请;采用前述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向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自2015年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益阳市赫山区赫山北路68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37-4111005,传真号码:0737-4402285;

  通讯地址:益阳市赫山区赫山北路68号;

  邮政编码:413000;

  电子邮箱:1137718893@qq.com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的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用途;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四、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的,在赫山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hnhs.gov.cn)上填写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单位电子邮箱;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五、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应当通过发放、邮寄或提供网络下载服务等多种方式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的格式文本,方便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或索取。

  六、申请人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申请公开除下列规定以外的政府信息:

  1.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

  2.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

  3.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

  4.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下列程序办理:

  1.受理并填写受理书面通知;

  2.承办股室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3.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并作出决定;

  4.书面回复申请人。

  八、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当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书面告知申请人:

  1.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公开决定书应注明公开时间、公开场所、公开方式、公开内容;

  2.属于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3.属于主动公开且已经向社会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申请人;

  4.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尚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指引告知申请人;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被申请单位掌握范围的,应协助将申请转递至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同时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九、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依法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的时间不计算在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内。

  十、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他正当理由在规定的期限内确实难以作出答复的,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十一、申请人要求提供的政府信息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应当提供可以公开的内容。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赫山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链接地址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有关情况,不予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是指对依法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在职责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自2015年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益阳市赫山区赫山北路68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37-4111005,传真号码:0737-4402285;

  通讯地址:益阳市赫山区赫山北路68号;

  邮政编码:413000;

  电子邮箱:1137718893@qq.com

  二、政府信息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除外,凡是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均属对外公开范畴。

  对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进行审核并说明理由,报同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三、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公开政府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四、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审批事项、服务事项及相应办事程序等;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五、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向档案馆、公共图书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材料;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应当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依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并重点具体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办事程序、联系方式、举报办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地址等;

  2、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3、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作出的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工作部署,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和工作安排,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活动;

  5、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

  6、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8、行政许可事项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设定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9、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情况和处置情况等;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4、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15、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16、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标准、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17、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收入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七、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三农”政策的情况;

  2、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批准情况;

  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标准、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5、镇乡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7、镇乡集体企业或镇乡其他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8、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应当利用信息公开栏、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体以及政府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主动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

  九、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由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建议,送本单位负责人审查确定公开或不公开;涉及敏感问题的重大事项,提交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公开与否。

  十、公开事项如有变更、撤销或终止,政府信息公开单位要及时在原公开载体上公布并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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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赫山区2025年信息公开指南链接地址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有关情况,不予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

益阳市赫山区2025年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我区实际,特编制《益阳市赫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益阳市赫山区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区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区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区政府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区政府层面的主要信息:

  1.区政府领导及分工

  2.区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区政府规章

  4.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5.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6.区政府重要会议

  7.区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8.区应急管理工作

  9.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信息

  10.区政府实事项目

  11.区政府人事任免

  具体信息参见《益阳市赫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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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链接地址 部门预算、决算及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纵向)

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横向)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2、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3、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开发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区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组织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与激励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区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贯彻实施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综合管理。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实施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审核纳入区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和同级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资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3、有关职责分工。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区人カ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等部门拟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区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财务股、人事股、劳动关系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股、信息统计股。

所属二级机构分别是益阳市赫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益阳市赫山区就业劳动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2025年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本级和2个二级机构:益阳市赫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和益阳市赫山区就业劳动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327.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1274.60万元,其他收入53.0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68.27万元,主要原因是原独立核算的两个二级机构合并至局机关一起进行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327.6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0.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7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68.27万元,主要原因是原独立核算的两个二级机构合并至局机关一起进行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74.60万元,较去年834.15万元,主要原因是原独立核算的两个二级机构合并至局机关一起进行预算。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1164.6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11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劳动争议仲裁和监督执法10万元;社保服务费50万元;业务工作开展经费48万元;2025年党建经费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62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87.4万元,增加197.65%。主要原因是原独立核算的两个二级机构合并至局机关一起进行预算,行政开支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5年“三公”经费当年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

“三公”经费一般预算拨款预算1万元,具体为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去年相比,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本部门车辆合计0台,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本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

2025年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32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7.62万元,项目支出11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74.60万元。

2025年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10万元,其中:劳动争议仲裁和监督执法10万元;社保服务费50万元;业务工作开展经费48万元;2025党建经费2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0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纵向)

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横向)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2、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3、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1日

政府网站 批准(批复)后20日内 财务股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发布的预警信息和事件应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5号)第二十八条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立足我区人社工作“直面基层、服务一线、事项具体”的核心特点,建立“属地为主、快速响应、分级处置、协同联动”的应急机制,精准应对辖区内人社领域突发事件,高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障劳动者、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基层就业局势、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秩序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省、市人社领域应急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区工作实际制定。

(三)工作原则

1 民生优先,快速响应:聚焦工资支付、社保待遇发放、就业帮扶等基层高频民生诉求,接报后1小时内启动处置流程,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办事成本和事件影响。

2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为前沿阵地,区人社局统筹协调,明确四级事件处置权限,层层压实责任。

3 预防为主,源头化解:常态化排查辖区内小微企业、建筑工地、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对象,提前化解劳资纠纷、社保经办等潜在风险。

4 依法规范,协同联动: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与乡镇(街道)、公安、住建、财政、工会等部门的协作,形成处置合力。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由人社部门职能范围内事项引发的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响应、处置及后期恢复,主要包括:

1 劳动关系类:小微企业、建筑工地等拖欠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违法解雇、经济补偿争议引发的5人以上聚集维权或过激行为。

2 社会保险类: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参保缴费、待遇申领、资格认证争议;工伤事故救治与赔偿纠纷;社保经办系统故障影响基层服务等事件。

3 就业创业类:失业金发放争议、公益性岗位安置纠纷、职业培训补贴落实不到位、大规模失业风险等引发的突发事件。

4 人事管理类: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审、工资福利调整等引发的群体性争议或负面舆情。

5 其他类: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次生的就业帮扶、社保关系接续、农民工返岗困难等突发事件。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由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单位及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领导小组。

核心职责:审定预案启动与终止;统筹重大事件处置方案;协调跨部门、跨乡镇(街道)资源;向区政府和市人社局报告事件进展及结果。

(二)应急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配备2名专职联络员。

核心职责:负责信息收集、汇总、上报与传递;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及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开展工作;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管理应急物资与经费;归档处置资料并总结评估。

(三)专项应急工作组

1 劳动关系处置组:由劳动关系股牵头,劳动监察益阳市赫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配合。负责拖欠工资、劳资纠纷等事件处置,开展基层执法巡查、争议调解仲裁,督促用人单位整改,重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2 社会保险处置组:由养老保险股牵头,益阳市赫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伤保险股配合。负责社保待遇争议、工伤认定与赔偿、经办系统故障等事件处置,开通基层服务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快速办结。

3 就业服务处置组:由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牵头,益阳市赫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配合。负责失业帮扶、岗位安置、培训补贴争议等事件处置,联动乡镇(街道)提供岗位对接、政策落实等服务。

4 人事管理处置组:由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牵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配合。负责人事考试、职称评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争议处置,核查问题、公开结果、回应关切。

5 综合保障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财务股、信息统计股、法规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股、人事股和益阳市赫山区工伤保险基金服务中心配合。负责应急车辆、通讯设备、资金保障;协调媒体发布信息;维护经办系统和网络安全。

6 基层现场处置组:由事发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任组长,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第一时间抵达现场,疏导群众情绪、收集核心诉求、解读政策,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秩序。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

(一)风险排查

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排查机制,每月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大节日、工程竣工季加密排查:

1 重点排查辖区内建筑工地、餐饮住宿、小微企业等欠薪高发领域,建立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台账。

2 定期核查城乡居民社保参保缴费、待遇发放数据,排查基层经办流程漏洞和系统安全隐患。

3 跟踪失业人员动态、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排查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风险。

4 梳理人事考试、职称评审等关键环节,防范基层群众争议隐患。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

(二)预警分级

根据事件影响范围、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

Ⅳ级预警(一般):单一问题引发10-20人聚集,仅影响局部区域,无过激行为。

Ⅲ级预警(较大):20-50人聚集维权,或出现轻微过激行为,影响乡镇(街道)正常秩序。

Ⅱ级预警(重大):50-100人聚集,或跨乡镇联动聚集,引发媒体关注,社会影响较大。

Ⅰ级预警(特别重大):100人以上聚集,或出现暴力冲突、冲击机关等行为,社会影响恶劣。

(三)预警处置

1 预警监测:通过12333热线、基层信访窗口、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村(社区)联络员等渠道,实时监测风险动态。

2 预警发布:应急办公室核实信息后,报领导小组批准,通过电话、内部工作群、短信、政务平台向相关单位和乡镇(街道)发布预警通知。

3 预警响应:发布预警后,相关专项工作组联合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采取约谈用人单位、现场政策解读、调解协商等措施,48小时内化解隐患。

四、应急响应程序

(一)信息报告

1 报告时限:村(社区)联络员、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接报后,30分钟内上报区人社局应急办公室;Ⅳ级、Ⅲ级事件1小时内上报区政府和市人社局,Ⅱ级、Ⅰ级事件小时内上报,不得隐瞒、缓报。

2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数、核心诉求、起因、现场情况、已采取措施及下一步建议。

(二)分级响应

1 Ⅳ级响应(一般事件):由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启动响应,基层现场处置组牵头处置,区专项工作组提供指导,24小时内反馈处置进展。

2 Ⅲ级响应(较大事件):区人社局启动响应,专项工作组赶赴现场,协调乡镇(街道)、公安等部门联动,48小时内制定处置方案并落实。

3 Ⅱ级响应(重大事件):报区政府同意后启动响应,应急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开通“一站式”处置通道,跨部门联合办公,及时向社会发布进展。

4 Ⅰ级响应(特别重大事件):报请市人社局和区政府启动响应,成立联合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守,协调多部门联合处置。

(三)现场处置流程

1 先期处置:基层现场处置组1小时内抵达现场,划定区域、疏散围观群众,与诉求代表沟通,安抚情绪、明确诉求。

2 分类处置:

劳资纠纷类: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现场调查取证,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整改;调解仲裁院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争议案件,7日内完成调解。

社保待遇类:社保中心快速核查参保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待遇申领即时办理;工伤事故启动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简化认定流程,先行支付医疗费用。

就业帮扶类:就业服务中心24小时内对接企业,提供岗位信息;协调落实失业金、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

人事争议类:人事股组织核查,3日内公开调查结果,依法纠正违规行为,做好善后安抚。

3 秩序维护:对无理取闹、蓄意扩大事态的,及时联系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4 信息发布:由应急办公室统一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避免谣言传播。

(四)响应终止

当现场秩序恢复、核心诉求得到妥善解决、社会影响消除后,由应急领导小组审定,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1 对事件涉及的群众,持续跟踪社保待遇落实、工资支付、就业安置等情况,确保问题彻底解决。

2 对工伤职工、困难群众,协调民政、医疗等部门提供临时救助和康复服务。

3 督促相关单位整改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跟踪回访,防止同类事件复发。

(二)调查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应急办公室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形成专题报告,分析事件原因、处置成效、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三)预案修订

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和政策调整情况,每2年对本预案修订一次,强化基层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总结通报

对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和个人予以表;对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追责问责。

六、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组建由各股室、下属单位业务骨干和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的应急骨干队伍,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政策法规、应急处置技巧培训和实战演练。

(二)物资保障

储备应急车辆、便携式办公设备、通讯器材、急救药品、政策宣传资料等物资,由综合保障组定期检查、更新,确保基层处置需求。

(三)资金保障

设立应急专项经费,用于应急处置、物资采购、演练培训、基层善后帮扶等,实行专款专用。

(四)技术保障

加强社保经办系统、就业服务平台等网络安全建设,建立数据备份和应急恢复机制;依托乡镇(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搭建覆盖村(社区)的信息沟通平台,确保信息畅通。

七、附则

1 本预案由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预案不一致的,以本预案为准。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彭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链接地址 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主管或分管工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彭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任命彭艺同志为局办公室主任;

任命胡婧同志为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股长;

任命朱珊珊同志为局财务股股长;

任命彭辉同志为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股股长;

任命陈达同志为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股长;

任命李林同志为局劳动关系股股长;

任命蔡磊同志为局信息技术股股长;

任命李崇伟同志为局工伤保险股股长;

任命卜立强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主任;

任命李胜军同志为区工伤保险基金服务中心主任;

任命鄢传明同志为局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唐琼同志为局工伤保险股副股长;

任命王晶同志为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副股长;

任命陈德宗同志为局养老保险股副股长;

任命黄辉同志为局法规股副股长;

任命游雪辉同志为局劳动监察股副股长;



免去彭艺同志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股股长职务;

免去曾辉同志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胡婧同志局工资福利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潘志夫同志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股长职务;

免去熊武军同志局财务股股长职务;

免去彭辉同志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陈达同志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刘跃明同志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股长职务;

免去李崇伟同志区工伤保险基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卜立强同志局养老保险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邓学军同志局工伤保险股股长职务;

免去李胜军同志局劳动关系股股长职务;

免去王晶同志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黄辉同志局工伤保险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蔡磊同志局信息技术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游雪辉同志局法规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唐琼同志区工伤保险基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5年2月10日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职责链接地址 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机关职能,以及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职责



一、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均为股级):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协调、民意调查、综合信息、综合调研、综合治理、扫黑除恶、安全生产、机要保密、重要文稿起草、新闻宣传和后勤保障等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信访接待方案、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接待上访对象,承办或牵头承办直接受理和批转信访件的调查、处理、答复(回复)、上报工作;协助局领导对重大群体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工作;承担12333热线和12345市长热线的日常管理,受理、承办或转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信息公开、投诉举报事项。(联系电话:0737-4424179)

(二)财务股。参与拟订全区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承担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和监督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府采购及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财务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加强基金票据管理,统一核领(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票据;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三)人事股。承担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出国(境)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党总支和机关、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法规股。组织开展政策研究,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本局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听证工作;指导和监督依法行政,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牵头负责规范办事流程工作;承担普法教育培训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五)劳动关系股。执行有关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指导全区企业劳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资集体协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备案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指导和协调企业经济性裁员、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监督执行省、市最低工资标准、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参与劳动模范的评审。

(六)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职业能力建设股)。拟订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指导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指导实施促进特殊群体就业创业和就业援助政策;组织实施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贯彻执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指导和监督相关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指导、监督全区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工作。承担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贯彻执行技能人员的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核发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拟订完善全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的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及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政策;负责工勤技能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及培训工作;负责全区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统计与档案管理工作。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组织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负责全区高、中级职称岗位职数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人才工程有关工作;承办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和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及有关科研经费的申报资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职业)资格制度;承办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选工作;承担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和有关工作人员信息管理;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执行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的有关政策规定,承办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的聘用和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管理服务工作。

(九)工资福利股。负责落实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离退休政策;承担全区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工作和工资统计;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管理有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区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落实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工龄计算及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死亡抚恤等政策;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

(十)养老保险股。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和老工伤人员伤残保健金政策;落实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工龄与缴费年限计算政策、城镇死亡职工遗属待遇与非因工伤残人员待遇政策;负责养老保险关系在区本级职工退休审批和全区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申报工作;实施职工病残鉴定申报工作,依据权限办理提前退休工作;负责全区参保人员离休人员护理费、特需费、生活补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老工人生活补贴审批;负责全区参保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负责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养老金核实。负责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业务资格认定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方案审定;负责区本级参保的园区和企业实施养老保险费率过渡试点的审核;指导监督相关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指导督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给付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与监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协助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相关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一)工伤保险股。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工伤调查、认定政策。负责工伤医疗机构的确定;负责工伤保险费率的审定和调整;负责全区工伤认定工作。负责难以按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和企业的核定;依法指导、监督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股。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政策、制度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办法,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指导和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订和实施好内部控制制度;参与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规行为;监督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业务;承担企业年金基金合同备案工作。

(十三)信息统计股(政务服务股)。负责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建设规划;负责软件的应用和联网实施工作;负责区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众信息网站建设、维护和信息发布管理;负责计算机系统软件、网络系统、互联网与数据库系统规划建设、维护和技术指导;负责社会保障卡推广应用方案的制订及实施;负责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和管理工作。具体承办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和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各专业口统计工作,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信息资料。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编制和修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牵头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各类证明(盖章)材料,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办事指南和示范格式文本等工作;牵头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政务窗口的综合管理。

(十四)劳动监察股。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负责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等工作。(联系电话:0737-4430055)

二、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职责

(一)益阳市赫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就业创业服务和失业保险工作;协助收集和发布各类人力资源供求信息,负责承办公益性人力资源招聘会;负责全区公共就业信息网络和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管理和使用。(联系电话:0737-4423076)

(二)益阳市赫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人事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承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益阳市赫山区工伤保险基金服务中心,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工伤保险预防和康复工作;负责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负责基金财务;负责监督工伤医疗费用使用情况;为工伤职工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四)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人事代理工作,为各类人才及用人单位提供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负责受理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申请;牵头收集和发布各类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牵头组织、指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各类人力资源招聘会。

(五)益阳市赫山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企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等业务的参保登记、信息修改、待遇审核、基金财务、转移接续、人员认证及检查、指导和监督工作。(0737-4444886)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人事股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调整局党组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链接地址 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主管或分管工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调整局党组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局党组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黄召龙

主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建佳

负责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党建、意识形态、政工人事、组织宣传、统战、老干、共青团、妇联、纪检监察、计划生育、创文创卫、政务服务、立项争资、高质量发展、机关党委及机关支部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伤保险基金服务中心、局人事股、局信息统计股、局养老保险股、局工伤保险股。

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庆华

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为民办实事、机关日常事务、机关后勤管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扫黑除恶、政务公开、工会及财务管理等工作。

分管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局工资福利股、局办公室、局财务股。

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经济师:周骏

负责劳动就业创业、失业保险、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能力建设、信息网络和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建设、企业帮扶、法治建设、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基金监管及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区劳动监察股、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局法规股、局劳动关系股、局基金监督管理股。

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级调研员:周国钧

协助工伤保险方面工作。

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级主任科员:张尚武

协助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方面工作。

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级调研员:李建勋

负责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

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5年4月8日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人事股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办公地点及办公时间链接地址 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机关职能,以及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办公地点及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益阳市赫山区益阳大道东188号

邮编:413000

电话:0737-4424179

办公时间:

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令时(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备注:养老保险业务、失业保险业务、工伤保险业务、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劳动关系股、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股办公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单位负责人:黄召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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