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我区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政府各部门及各街道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形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现将各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集中对外公开。

赫山公安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公开主体:赫山公安分局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目录下载 目录下载
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条款内容 公开渠道 公开时限 公开责任
公安领域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链接地址 公安领域重大建设项目名称、审批、核准、备案和批准结果信息,实施过程、结果和社会效果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警保室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链接地址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便民服务链接地址 执法相关的便民服务措施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18〕26号)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18〕26号)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情指中心牵头,各警种配合
政府网站报表链接地址 包括信息发布、专栏专题、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安全防护、移动新媒体、创新发展等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向社会公布本政府机关(指以政府以及政府办公厅(室)的名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年度报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年度报告。在集中公布的基础上,各行政机关可自行通过网站或其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机关年度报告。

政府网站 每年1月31日前发布 政府网站管理机构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链接地址 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政府网站 每年4月1日之前 法制大队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链接地址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提案及其答复意见经审查可以公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十一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41号)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五十一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41号)第十三条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在答复代表和提案者后一个月内开 情指中心牵头,各警种配合
应急管理链接地址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5号)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24〕11号):灾情稳定前,受灾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或应急管理部门应及时向社会滚动发布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救助工作动态、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况;灾情稳定后,应及时评估、核定并按有关规定发布灾害损失情况。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相关业务警种
公安领域规划计划链接地址 涉及公安业务职能的中长期计划、年度工作计划信息、计划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情指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链接地址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原则上不包括其他制度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第二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二、统一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原则上不包括其他制度文件。

政府网站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链接地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九条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向社会公布本政府机关(指以政府以及政府办公厅(室)的名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年度报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的年度报告。在集中公布的基础上,各行政机关可自行通过网站或其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机关年度报告。

政府网站 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