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我区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区政府各部门及各街道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形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现将各单位主动公开事项目录集中对外公开。
| 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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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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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有关情况,不予公开的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
“高效办成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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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公安系统牵头的“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情指中心牵头,各警种配合 |
窗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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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单位的办公地址、工作时间、联系方式以及民警姓名、警号。 |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18〕26号) |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18〕26号)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窗口单位的办公地址、工作时间、联系方式以及民警姓名、警号。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人口与出入境大队 |
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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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投诉的方式和途径 |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18〕26号) |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18〕26号)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举报投诉的方式和途径。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信访办、督审大队 |
案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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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行政、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受理范围、受理部门及其联系方式、申请条件及要求、办理程序及期限,对外法律文书式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渠道,以及执法信息的查询方式和途径 |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18〕26号) |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18〕26号)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刑事、行政、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等案件的受理范围、受理部门及其联系方式、申请条件及要求、办理程序及期限和对外法律文书式样,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渠道;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和监督救济渠道。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等案件,或者开展行政管理活动,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向特定对象告知执法信息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除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一条向特定对象告知执法信息外,公安机关应当通过提供查询的方式,向报案或者控告的被害人、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家属公开下列执法信息:(一)办案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刑事立案、移送审查起诉、终止侦查、撤销案件等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三)行政案件受案、办理结果。公安机关在接受报案时,应当告知报案或者控告的被害人、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家属前款所列执法信息的查询方式和途径。 |
政府网站 | 向特定对象提供执法信息查询服务,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 | 相关业务警种 |
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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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信息,限制交通信息、交通管制和现场管制的信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安全防范预警等信息 |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18〕26号) |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18〕26号)第九条:公安机关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信息;采取限制交通措施、交通管制和现场管制的方式、区域、起止时间等信息。 |
政府网站 | 公众需要即时知晓的限制交通措施、交通管制和现场管制的信息,应当即时公开;辖区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安全防范预警等信息,可以定期公开 | 相关业务警种 |
公务员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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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考的录用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工室 |
公务员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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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工室 |
“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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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
政府网站 | 批准(批复)后20日内 | 警保室 |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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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第二部分第(一)条第4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三条:采用本法规定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完成后,应当将采购结果予以公布。 |
政府网站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警保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