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新市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市渡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 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益新发〔2022〕48号 中共益阳市新市渡镇委员会 益阳市新市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市渡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 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属各村(居)委员会、各部门单位: 现将《新市渡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益阳市新市渡镇委员会 益阳市新市渡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日 新市渡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问题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落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在全镇范围内有序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聚焦群众关注的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热点问题,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维护村集体经济利益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提升乡村善治水平。 二、重点治理内容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不全面的问题。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情况,重点排查双重成员、误确人员、漏确人员,整理重复成员承诺函,进一步完善成员基本信息,防止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获取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现象,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程序合法,成员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成员权益得到合法保障。 (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总量不清晰的问题。核准核实村级集体现有资产资源存量登记、结构组成、价值评估、管理使用、租赁处置等情况,指导村级开展村集体债权债务化债清偿,完善资产资源台账信息,确保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底子清晰、掌控有序、管理严谨,严禁违规举新债,严禁违规处置集体资源资产。 (三)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不精准的问题。根据前期扶贫项目资产摸底确权情况,排查各类资产是否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相关部门是否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是否存在资产闲置、私分、侵占和违规处置等问题。核查应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是否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范围,采用合作经营和委托管理等模式经营的扶贫项目资产权属是否清晰、出资份额是否明晰、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收益分配是否合理及时。重点排查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过程中挪用侵占、违规处置、损公肥私、贪污侵吞和收益分配不到位等问题。 (四)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执行不规范的问题。排查治理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市场主体、社会组织等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查摆村级经济合同效力、主体、期限、条款标的、价款报酬、订立和履行程序、合同归档等问题内容,按照要求全部纳入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备案建档。对明显违背合同法、显失公平、未经民主程序、暗箱操作等问题合同进行限期纠正整改,落实我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公平进场交易政策。涉嫌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将交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五)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到位的问题。排查治理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新增债权债务,违规举债,人为放大债务额度;违规进行债权回收、坏账处理;村级债权债务往来不清、关系不畅,债权债务不入账;以虚假债务核销不合理费用,举债列支村级非生产性支出等问题。重点查处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型债权和为套取国家消赤减债专项资金而设置的村级虚假专项债务,债务清理中要剔除因征地拆迁形成的非生产经营管理类债务,确保债权债务管控准确。 (六)农村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不严谨的问题。重点治理村集体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合同协议执行情况,核查工程项目研讨会议表决公示、专项资金财务收支、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情况。坚决打击工程项目违规承揽、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私自乱建和豆腐渣工程等违纪违法行为,全面规范管理村级集体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七)村级财务“互联网+监督”执行力度不够的问题。重点治理实施村级财务收支票据审核审查、报告报批制度情况,村级财务“互联网+监督”月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确定每年3月为村级财务年度清理审计月,开展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社分账”,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产权益。 (八)治理其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问题。治理《赫山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十条措施》落实执行情况,“村账分设”实施情况,整改村级年度财务清理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整改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台账专人管理情况,严格按村账代理中心人员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重点治理其他对集体“三资”管理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刻意违反、规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等问题。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组织专题动员,明确主体职责。九月上旬,组织召开全镇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传达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市区文件精神,按要求全面部署我镇“三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我镇“村账乡代管”工作体制机制规定,明确村级“三资”管理坚持“村主体、镇主责”、“谁主张、谁负责”两项准则,明确镇村账代理中心履行村级资金、账务代管代理权限职责。商函驻村第一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党总支书记为村级“三资”问题专项治理第一责任人,为治理工作理清思路、掌控方向、明确责任。 (二)突出治理重点,强化整治要求。对照省、市、区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现状,重点抓好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纠错完善、村财系统运用和村级财务报账报表公示公开、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台账管理、村集体债权债务清收清欠、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核查和村级重点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审查等方面的清查治理。按照区级统一制定清查治理工作表,突出抓好经济强村和乡村振兴村、项目建设村、征地拆迁村、示范创建村、经济薄弱村等领域的“三资”问题专题治理。治理工作要在规定时间内分区域组织实施,做到狠抓主线、突出重点,重大问题可考虑延续。治理全过程要坚持“问题”导向,排查治理不漏村、不漏户、不漏人、不漏项,逐村逐项查摆、核实、解决问题,该通报的通报、该整改的限期整改、该递交公安司法部门立案调查的一查到底。 (三)统一整章建制,确保规范管理。按照《赫山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管理办法》、《赫山区关于严格执行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进场交易的实施意见》、《赫山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试行)》、《赫山区村集体经济组织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和《益阳市赫山区城中村(社区)村级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要求,镇 村账代理中心指导做好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台账,统一整章建制。配合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强化村级经济合同监督管理,规范村级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流程,落实执行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进场交易,推进我镇建成村集体资产资源规范管理体制机制。 四、治理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上旬完成)。根据本方案要求,我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围绕“三资”治理重点和内容,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工作要求、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等,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中旬完成)。以村(社区)为主体,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成果,进行全面深入排查,逐村(社区)建立问题清单,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纪依法处置等方式,做到立行立改。 (三)全面核查阶段(10下旬完成)。采取随机抽查、交叉检查或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专项治理督促核查,不定期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度、问题整改情况。对工作走过场、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报送”的地方进行重点督查;对有举报的、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集中的地方开展专项督办;对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地方视情况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 (四)督查迎检阶段(12月上旬完成)。由镇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深入村(社区)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覆盖实地督查,分类收集整理治理情况文档清单,并形成“三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迎接省市区实地督查。 (五)整章建制阶段(12月下旬完成)。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系统分类归纳梳理,深入剖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改到位。进一步监督执行区级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审计、内部控制、收支预决算等制度,建立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五、工作部署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上下要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镇级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联席会议成员。下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由镇财政所所长任办公室主任,镇经服站站长任副主任,镇党政办、镇党建办、镇监察室、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经济发展办、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为办公室组成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镇财政所,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收集整理工作资料、通报治理工作情况。村(社区)要成立工作小组,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抓、亲自抓,全面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推动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导督促。各村(社区)要把握时间进度,要保证工作质量,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群众诉求,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防止出现治理推进不力、工作走过场等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镇党建办、镇财政所将联合组织对所有村(社区)进行全面检查,加强指导督促,适时通报“三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并报送镇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加强监督执纪。镇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公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镇纪委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严肃查处,加强监督执纪。 |
||
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扶贫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新市渡镇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