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乡村振兴局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实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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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各乡镇、街道、龙岭产业开发区: 为切实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实施工作,根据《湖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农〔2021〕10号)、《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湘振局发〔2021〕2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确保将“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各乡镇、街道、龙岭产业开发区应在2022年秋季学期发放名单的基础上,对全部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中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以下同)、高职高专院校、技师学院已注册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子女进行全面摸底核查,确保继续就读及新增职业学历教育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的子女,全部纳入补助范围。补助标准统一为:每生1500元/学期。需注意,如第一次申请并享受补助时该户为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后期通过落实帮扶后返贫致贫风险消除的,则继续享受至当前学段结束(如中职三年,则享受到中职毕业);如第一次申请补助时,该户已为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脱贫对象除外),则不能审核通过补助。辍学、休学和保留学籍学生不纳入扶持范围。没有扶贫明白卡的对象需提供能通过一卡通发放补助的银行卡(需在附件2发放统计表中备注清楚)。 为便于工作开展,我局下发“2022年秋季雨露计划汇总表(989人)”。各乡镇、街道、龙岭产业开发区要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干部对名单中学生一户不漏的进行复核,填写“赫山区‘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入户核查表”(见附件1),务必确保复核结果真实有效。复核情况属实的填入审核发放统计表(见附件2),情况不属实的填入未通过审核统计表(见附件3),并选填不符合补助条件。特别注意,所有在读学生都需开具学籍证明(见附件4),附件2和附件3中的每一项内容,都要根据复核情况填写完整,对于在“2022年秋季学期发放名单”中错误的信息,复核后要按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备注。 新增或漏发职业学历教育补助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子女不在“2022年秋季雨露计划汇总表(989人)”内,但符合补助条件的学生,村支两委和驻村干部联系学生填写“赫山区“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入户核查表”(见附件1),并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见附件4),交乡镇审核汇总后并在审核发放统计表(附件2)中备注新增或漏发,再上报区乡村振兴局进行信息校正。 各乡镇、街道、龙岭产业开发区需在4月20日前完成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学生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并将公示照片发区乡村振兴局。核实后将汇总表(附件2、3)电子档、纸质档、入户核查表、学籍证明等材料均于4月30日前报送至区乡村振兴局,相关资料各单位自行存档保存一份。 附件:1.赫山区“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入户核查表 2.2023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学生审核发放统计 表(春季) 3.2023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未通过审核学生统 计表(春季) 4.学籍证明 益阳市赫山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8日 附件1 赫山区“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入户核查表
说明:核实情况一栏请在对应序号前面框内打“√”;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学 籍 证 明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注册学籍号码 该同学为我校 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学历层次为(中职、高职),学制 年,入学时间为 年 月。 特此证明。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联系电话: 说明: 1.该证明用于全国“雨露计划”扶贫助学金发放学生身份证证明。 2.请学校给予配合,提供完整真实的学生信息,以便接受各级检查监督。 3.学校联系电话要真实填写,用于审查核对,否则取消助学金申请资格。 4.公章必须由学校加盖,如有作假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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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扶贫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其他政策文件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益阳市赫山区乡村振兴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层级2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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