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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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益阳市赫山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及文市发〔2014〕41 号、湘文市〔2015〕24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 益阳市赫山区电电网吧厅 地 址: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泥江口镇双江街 经 营 范 围: 互联网上网服务 投 资 人 姓 名: 杨露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3年 7月10日至2023年7月21 日(十个工作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 中学、小学校、规划内幼儿园周围交通行走距离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 话:0737-6106261 邮编:413002 受理人姓名:肖慧敏 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益阳大道东188号赫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益阳市赫山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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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公共文化 | ||
| 一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二级事项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区文旅广体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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