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赫粮领组发〔2021〕1号 赫山区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切实抓紧抓牢2021年粮食生产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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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衡龙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各部办委,区直及中央、省、市驻区相关单位: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保持粮食生产稳定和国家粮食安全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抓好紧粮食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努力实现粮食生产播种面积“只增不减”目标,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结合我区实际,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总抓手,紧紧围绕“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着力保护耕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努力做到“只增不减”,确保粮食安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种植规模化、生产机械化、技术绿色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信息化,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做优做强“赫山兰溪大米”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 二、目标任务 坚持稳定双季稻种植,实现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06万亩以上和总产稳定在47万吨以上,推广高档优质稻种植面积50万亩;完成统防统治服务面积88万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53万亩,实现农药使用减量6%;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04万亩,水稻化肥利用率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氮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持续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稻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7.8%。 三、工作重点 (一)狠抓耕地保护。一是严守死守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厉禁止在耕地上挖塘、建房、种植苗木等,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对出现连片抛荒3亩以上或累积抛荒超过10亩的乡镇(街道),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二是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5万亩,推进农田机耕道、小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在规模经营发展较快、双季稻率较高的区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降低种粮大户等新型主体的生产作业成本,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三是提升耕地地力水平。着力实施耕地地力提升工程,扎实推广“六改”等安全利用措施,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积极发展冬季油菜和绿肥,推广种养结合、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深翻耕等集成技术模式,全面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二)狠抓结构调整。以八字哨镇、兰溪镇等湖区乡镇和G319以东湖区部分为重点,推广“早专晚优”品种搭配模式(早稻重点推广湘早籼45号、中早39、中嘉早17等品种,晚稻重点推广农香42、泰优390、华润2号、玉针香等品种),全面发展双季稻生产,着力实现湖区双季稻全覆盖;以G319以西的山丘区,在宜双则双的基础上,发展一季稻+(如油菜、绿肥),推广旱杂粮和再生稻。同时,建立种子选育、提纯复壮和展示基地,着力筛选适合区域内种植的水稻品种,提高种子质量,保障种子安全。 (三)狠抓面积落实。一是全面发展集中育秧。全面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早稻集中育秧,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早稻商品化集中育秧,并支持建设先进工厂化育秧设施,力争全区集中育秧可插大田面积达20万亩,稳定早稻播种面积在41.63万亩。二是大力发展旱杂粮。充分利用旱土、高岸田、天水田、渗漏田、田埂及生产闲季发展旱杂粮生产,特别是积极发展玉米、红薯、大豆等旱地作物间作套种,并支持严格管控区优先发展旱杂粮,力争全区旱杂粮面积达8万亩。三是抓好村级经济合作组织。鼓励和引导村级经济合作组织积极流转区域内存在弃耕抛荒隐患的农田,发展粮食生产。 (四)狠抓粮食产量。一是抓好高产创建。大力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着力推广以优良品种推广为重点的绿色高产高效集成栽培技术,力争实现双季稻区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全覆盖,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在全区着力打造12个千亩以上示范点、4个万亩连片示范片,通过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着力实现全区整建制推进绿色高产高效创建。二是严格控制直播。大力推广抛秧和机插秧,坚决遏制早稻直播,禁止晚稻直播,着力避免直播栽培带来的生产风险和过多使用直播除草剂对环境的危害。三是推广再生稻生产。在山丘区大力推广“中稻+再生稻”模式,重点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在山丘区建立2个500亩以上“中稻+再生稻”模式示范点,示范带动全区再生稻面积达1万亩。四是强化防灾减灾。加强气象预测预报,建立健全救灾补损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重点防范春季倒春寒、秋季寒露风等灾害性天气,抓好草地贪夜蛾和稻飞虱、稻纵卷叶螟、二化螟、稻瘟病和纹枯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控,确保将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五)狠抓生产效率。一是全面推广机械化生产。大力推广机育、机插、机抛秧、机防等先进技术和设施设备,加强农艺农机融合,加快补齐水稻机械化播栽、病虫害防治环节短板,进一步提高粮食综合机械化水平。二是推进社会化服务。全面推广“十代”“十化”全程式或菜单式社会化服务,支持机械生产优势龙头企业建立现代农机合作社、现代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特别是支持乡镇(街道)依托农机合作社或农机大户建立区域性农机综合社会化服务中心,着力解决农村缺劳力、缺机械和成本偏高的问题。三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规范土地流转,积极引导和支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特别是重点发展100—500亩的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粮食生产持续稳健发展。 (六)狠抓品牌建设。一是坚持绿色发展。深入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大力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水稻机插秧同步侧深施肥、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等技术;继续加强秸秆收储综合利用,加大秸秆焚烧查处力度,助推“蓝天保卫战”。二是打造高档优质稻基地。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高档优质稻,引导规模型粮食加工企业大力发展精细化加工,特别是支持加工企业建立“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高效产业化经营模式,打造“赫山兰溪大米”优质稳定粮源基地,实现“产供销”一条龙发展。三是强化质量监管。加强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监督检查,加大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推进“两证一追溯”制度,严格落实稻谷“先检后收、分仓储存、分类处置”制度,加大稻谷重金属例行监测,加强稻谷溯源管理,着力提升“赫山兰溪大米”质量安全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三级书记抓粮食生产的责任制和抓粮食生产的双组长制,建立区级领导联点示范的工作机制。各乡镇(相关街道、园区)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把抓好粮食生产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建立健全书记(乡镇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高位推进粮食生产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做好粮食生产规划和区域布局,加强协调、检查调度和技术指导;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推动粮食生产各项措施落地生效。建立区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党员干部包户的包干责任制,将全年粮食生产任务细化分解到乡镇(相关街道、园区)、到村、到组、到户、到丘块,全面压紧压实区镇村三级和部门单位责任,合力抓好工作落实。 (三)加强技术服务。区农业农村局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强有力的技术指导专家组,制定技术指导方案,加强技术指导服务,举办形式多样的技术培训,并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在线指导服务,确保技术落实到田到户。突出大户联点服务,对100亩以上种粮大户进行“一对一”指导服务,切实帮助种粮大户解决实际问题,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 (四)强化农资保供。建立健全农资应急调度保供机制,积极引导农户提前将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准备到位,特别鼓励种粮农户互换稻种,确保早稻生产种子用量。农业农村部门要扎实开展“湘剑”护农行动,坚决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化肥等农资行为,保障农民利益。 (五)突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智慧农业云平台、各类自媒体、流动宣传车、干部进村入户、广告标语等方式,线上、线下大力宣传粮食生产形势和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种粮积极性。抓好粮食生产典型推荐和宣传,将抓粮食生产好经验、好典型、好事迹,及时在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全面营造粮食生产良好氛围。 (六)加大政策扶持。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粮食生产中的引导作用,精准贯彻落实各项惠农政策,特别对抛荒耕地不得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着力整合涉农补贴资金,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重点加大双季稻种植、规模种粮大户、集中育秧、再生稻示范、农机具累加、社会化服务等补贴力度;对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种植双季稻的每亩补贴50元,对集中育秧抛秧秧田每亩补贴1000元、机插秧秧田每亩补贴2500元。积极探索开展粮食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增强农户抗风险能力;完善“惠农担-粮食贷”等金融扶持政策,解决新型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和风险大的问题。 (七)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健全粮食生产考核办法和督查约谈机制,将粮食生产工作纳入乡镇(相关街道、园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实行绩效考核倒扣分(最高可扣10分)。严格执行考核奖惩制度,对年底粮食生产综合排名靠后的2个单位,由相关区级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评选粮食生产标兵单位3个、先进单位3个,分别按10万元/个、8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励;区级评定10名种粮标兵、20名先进种粮大户,分别按2万元/名、1万元/名的标准进行奖励;同时对粮食生产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成员单位进行奖励。 附件:赫山区2021年粮食生产任务分配表 赫山区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日
附件 赫山区2021年粮食生产任务分配表 单位:亩
赫山区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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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涉农补贴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 公开时限 | 长期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便民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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