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赫粮领组办发〔2022〕1号 赫山区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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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各部办委,区直及中央、省、市驻区相关单位: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2〕16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2〕36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全区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2年实际种植水稻的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植水稻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村级集体合作组织等实际种粮主体。 二、补贴依据 由乡镇(街道、园区)对2022年实际水稻种植面积摸底核实,核实后的数据作为补贴资金发放依据。 三、补贴标准 补贴资金重点倾斜早稻生产,早稻补贴标准高于一季稻补贴标准(含一季晚稻、双季晚稻),最终补贴标准依据最终摸底核实的水稻种植面积和资金额度进行核算。 四、补贴程序 按照“自主申报—村级审核—村级公示—乡镇审核上报—区级有关部门审核—报区级人民政府审定—发放”的程序兑付,并通过区财政“一卡通”刷卡的方式直接补贴给水稻种植者。具体程序如下。 1.种植者自行申报。水稻实际种植者向村民小组申报2022年实际种植水稻的一次性补贴面积(早、一季、晚稻面积)。 2.村民小组审核、公示、汇总、申报。村民小组和包片村(社区)干部对水稻种植者申报数据逐丘块进行核实,经水稻种植者签字认可后形成汇总表(附表1),并由村民小组组长和包片村干部分别签字,在组内公示1天,并留存公示影像资料。公示无异议后,向所在村(社区)申报。 3.村(社区)审核、公示、汇总、申报。村(社区)收集汇总各村民小组汇总表后,驻村(社区)干部和村(社区)认真审核相关数据,形成汇总表(附表2),并由驻村(社区)干部和村(社区)支书、主任分别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在村(社区)公示3天,并留存公示影像资料。公示无异议后,向所在乡镇(街道、园区)申报。 4.乡镇(街道、园区)审核、公示、汇总申报。各乡镇(街道、园区)收集村(社区)的汇总表和公示影像资料后,要组织人员认真核实。核实无误后,形成汇总表(附件3),并由党委负责人、乡镇长(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在乡镇(街道、园区)公示3天,并留存公示影像资料。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10日下班前报区财政局和区农业农村局。 5.区级核查、审定。区财政局和区农业农村局收到乡镇(街道、园区)汇总表和公示影像后,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乡镇(街道、园区)上报面积数据进行抽样核查;核查无误后,报区人民政府审定。 6.数据录入。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将相关面积数据反馈至各乡镇(街道、园区),以乡镇(街道、园区)为单位,统一录入一卡通平台。 8.资金拨付。4月15日前,区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平台将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刷卡发放。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由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具体组织实施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补贴使用符合政策要求,及时、足额、准确兑付。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园区)做好水稻种植面积核定统计和申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全区补贴资金的测算、刷卡与监管;各乡镇(街道、园区)要成立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小组,明确乡镇长(主任)为第一负责人,负责做好水稻种植面积摸底、申报和维稳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政策宣传。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充分利用村村响、屋场会、户主会等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加强政策解读,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提高补贴对象的知晓度、满意度,确保补贴资金落在实处。 (三)严肃工作纪律。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要做到补贴标准明确、补贴面积准确、操作流程规范、实施过程透明、补贴对象无异议,严禁集体代领补贴资金,禁止用补贴资金抵扣相关费用。区财政局要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区纪委监委要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1. 村民小组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 金摸底表 2. 村(社区)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资金摸底表 3. 乡镇(街道、园区)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 次性补贴资金摸底表 赫山区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村民小组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摸底表 组长签字: 包片村(社区)干部签字: 单位:亩 日期:
备注:此表需于4月1日前交村(社区)
村(社区)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摸底表 填报单位公章: 村支书签字: 村主任签字: 驻村干部签字: 单位:亩 日期:
备注:此表需于4月5日前交乡镇(街道、园区)
乡镇(街道、园区)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摸底表 填报单位公章: 农业负责人签字: 行政负责人签字: 党委负责人签字: 单位:亩 日期:
备注:此表需于4月8日前交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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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涉农补贴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 公开时限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便民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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