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农业产业发展用地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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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益泥政发〔2022〕15号
益阳市泥江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保障农业产业发展用地的若干措施
各村(社区)、各站办所: 为解决现代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用地难”问题,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先保障农业产业发展用地,以更大力度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强农业建设用地统筹规划 统筹考虑农业农村发展空间布局,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有效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要。规模较大、工业化程度高、分散布局配套设施成本高的产业项目要进产业园区;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项目要向有条件的开发边界内集聚。按照农业产业点状分布的特点,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预留不低于5%建设用地规划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建设用地。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可安排不少于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二、盘活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要以村、组为单位,组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宅基地整理、村庄拆改、工矿废弃地、闲置宅基地复垦等行动,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中集约利用。节约和复垦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节余指标应主要用于镇村联动、新农村建设等。 三、保障农业农村项目用地需求 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按分级分类保障原则,积极支持符合单独选址要求的项目纳入国家或省重大项目清单,争取使用国家配置计划;对确实无法纳入国家或省重大清单的非重点保障项目,积极指导地方,支持优先通过增存挂钩、增减挂钩、加大批而未用土地消化来解决项目所需建设用地。 四、改进和优化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对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用地涉及农用地和未利用转用或土地征收的,开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网上申报、限时审批,切实提高农业农村重大项目用地的审批效率。 五、严格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和管理 切实加强和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确保农地农用。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初加工的设施用地。作物种植设施用地包括作物生产和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检验检疫、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农机维修场所等,以及与生产农产品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初加工设施用地。 六、完善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程序 设施农业用地对耕地耕作层造成破坏,并由于位置关系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完善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程序,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项目及时编制占用和补划方案,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七、建立农业产业用地保障工作机制 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建立镇镇府负总责,承担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发展改革、林业、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等职能的部门各负其责的农业农村用地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对农业农村发展用地的指标规划、审批管理、目标考核等,统筹做好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工作。
益阳市泥江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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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涉农补贴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 公开时限 | 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泥江口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便民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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