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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赫农发〔2022〕62号 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印发《2022年赫山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局属各单位

2022年赫山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经局班子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4

 

 

 

2022年赫山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0号)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湖南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思想为指导,围绕“三高四新”战略、人才强农战略,紧扣乡村振兴、产业兴旺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以全力提升我区农民素质为核心,以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培训为手段,培育一支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进一步提升乡村人口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

二、目标任务

全区培育高素质农民280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70人,种养加技术能手70人,农机作业操作手(植保无人机飞手)70人,新农商带头人(含益农社信息员)70人。

三、工作重点

(一)精选培训对象。严格按照《赫山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和《湖南省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规范(试行)》中的相关规定,按照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初审、区农业农村局确定的程序,择优确定培育对象。

1.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企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年龄要求16—55周岁。

2.种养加技术能手:重点面向在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中较为稳定地从事专业生产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农民、小农户和有劳动能力的农民,年龄要求16—55周岁。

3.农机作业操作手(植保无人机飞手):重点面向身体健康、热爱农业、服务农业且遵纪守法的赫山区公民,年龄要求16—55周岁。

4.新农商带头人(含益农社信息员):重点面向益农信息员、市场经纪人、村级农村专干以及返乡农民、退伍军人,年龄要求16—55周岁。

(二)遴选培训机构。根据省培训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局班子研究决定由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承担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培训、益阳市赫山区博惠职业培训学校农机作业操作手(植保无人机飞手)培训、益阳职业教育学院承担种养加技术能手和新农商带头人(含益农社信息员)培训。根据培训学校任务完成情况,对培训进度慢、培训质量差、管理不到位的培训机构将进行及时更换调整,确保培训任务圆满完成。

(三)严格培训管理。一是培训机构要根据培训任务,在培训前做好调研工作,科学制定课堂教学方案、实习实训方案、跟踪服务协议等规范性培训文件,明确培训教师、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管理、资金使用等内容,并在规定时间报区农民教育培训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开展相关培训工作。二是严格实行信息化管理,将培训对象,培训机构及实训基地、授课教师等资料信息分级分类录入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业务管理中的“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农民教育培训基地申报系统”以及“农民教育培训师资申报系统”,由科技教育股做好审核工作。三是建立班级管理制度,选好班主任,成立班委会,建立QQ群或微信群,加强学员之间的互相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四是严格控制班级人数,每个培训班课堂教学不超过70人。五是要实行痕迹管理,在每一个环节和步骤都要留有影像资料。六是精选实训基地,培训机构要根据培训课程和培训内容,认真筛选适合的、代表性强的企业或合作社作为实训基地。

(四)规范培训模式。一是依托湘农科教云、云上智农等在线学习平台,坚持产业中育人、实践中育人,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培训与现场实训相结合、线下培训与线上自学相结合。二是采取“一点两线、全程分段”的培育模式,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提升为两条主线,在不少于一个产业周期内,分阶段组织集中培训、实训实践。课堂教学或实习实训阶段要组织一场技能或农村电商直播赛比赛,发布2分钟的新闻短视频。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经营管理型培训班要把农产品电商直播课程设为必修课程,且每门课程不低于20个学时。三是构建现代实习实训体系,组织培训对象到省内(外)省级以上示范园区、标杆龙头企业、特色产业小镇、农业产业强镇、部认定的“科技小院”等现场教学点实训实习并进行考核。培训班结束后,颁发学员培训结业证书和优秀学员证书,并将学习成果与高素质农民扶持政策相挂钩。

(五)甄选培训内容。一是培训内容围绕我区“一主五特”产业发展,结合《赫山区全国农业现代化先行县共建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社会化服务、机械化生产、融合化提升、数字化管理、绿色化发展等内容培训,提高各类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质量、提升效益,增强竞争能力。二是着力推进种养加销技术能手培育行动。围绕优质稻米生产加工,开展高效种植、绿色防控与肥药减量增效、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技术、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农产品加工技术、农村电子商务等培训,推进农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三是着力推进农村创新创业者培育行动。重点面向院校毕业生、农村青年、退捕渔民、易地搬迁农民和农民工等群体,帮助其补齐农业农村知识短板,厚植知农爱农情怀,更好地融入乡村和农业产业发展,加强创业创新群体技术技能培训,提升转产创业能力。四是着力推进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行动。面向村“两委”成员,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村庄建设管理等方面培训,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一批农村基层治理人才。从农民中培养调解仲裁、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专业人才,打造一批乡村社会事业带头人。五是分模块化建立标准化课程体系。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课程按照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个模块开设课程。综合素养课要开设乡村振兴战略、绿色发展、电子商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物育种和生物安全、农村金融担保、学法用法、高标准农田建设、防灾减灾、冷链物流等课程;专业能力课包括但不限于农业产业高质高效绿色发展技术、乡村产业全产业链(含冷链物流)生产技术、设施农业、智慧农机、种养循环模式等新技术、新方法课程;能力拓展课由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自行设计。

(六)巩固培训成果。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和云上智农或其它APP开展项目监管,对所有培育班的培训教师、培训基地、培训班组织和培训效果实行全流程考核,实现参训各要素信息100%入库,学员在线评价率90%、综合满意率90%。在培训结束以后,培训机构要根据学员产业发展动态及发展思路分别进行创业指导、技术指导等跟踪服务。结合学员所学专业,配备相应专家,每个专家与10名以上学员结对,建立长期服务关系,随时帮助学员解决培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七)加强认定管理。一是严格认定程序。在培训结业考试中取得80分以上的农民,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填写《赫山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申报表》,经村委会推荐,乡镇(街道、园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区新型职业农民领导小组认定颁发初级证书。中级证书认定由市农业农村局相关机构审核确定。二是认定材料。申请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乡镇(街道、园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出具的种植养殖规模(面积、数量)、从事农业生产服务年限、经济收入的证明;规范的承包或流转合同;学历证书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职业资格证书(含绿色证书)或国家、省、市农业职业技能大赛荣获证书等;有关成果证明、获奖证书或者荣誉证书。三是公示。经复核合格,在区级媒体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发放证书。

四、资金安排与使用

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共70万元,其中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8万元、益阳市赫山区博惠职业培训学校14万元、益阳职业教育学院28万元。项目资金使用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管理要求执行。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农民教育培训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和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科技教育股,由科技教育股股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严格资金使用。各培训单位要建立农民教育培训项目专,实行专款专用,规范开支用途,严格补助标准,其中经营管理型培训标准人均40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均2000元。招生费用不得超过补助资金的5%,经营管理型培育第三阶段跟踪服务的补助资金不得超过补助资金的10%,跟踪服务费用由培训机构与农技推广专家服务团队协商支付。

(三)落实培训考核。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考核、发证、监管、后续指导服务等环节档案,记录学员培训情况,实行全过程跟踪培养,并按相关要求及时录入学员信息,进行信息化管理,使培育工作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培训结束后,区农民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培训机构的学员档案、材料上交、网上信息上报、学员满意度等各方面资料进行审核,评比优秀培训机构1个、优质实训基地1个、精品课程1个、受学员喜爱的优秀教师1名、典型农民2名。后续培训任务将向优秀培训机构适当倾斜。

(四)健全监管机制。落实培训班6项制度:即班主任制度、第一堂课制度、学员培训考勤制度、满意度调查制度、培训台账制度、科教管理人员跟班制度。重点上好“三堂课”,开班一堂课:落实行政主管第一课制度,由区农民教育培训项目领导小组和区财政局逐班讲解农民教育培训的各项优惠政策,告知学员权利与义务,严格审核学员身份,听取学员建议,公布联系电话,发动学员对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对于认同培训的学员实行当堂签名,坚决杜绝由他人代签;抽查一堂课:在培训时间段内,区农民教育培训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到培训地点核实学员到课人数与老师教学质量等情况。对不符合要求、质量把控不严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要求停班整改;考试一堂课:在学员进行考试时,到学校清点人数,检查落实结业人员,了解培训实施效果,督促填写《农民满意度调查表》,开展满意度测评。培训结束后,委托审计部门对高素质农民培育情况和效果开展审计。各培训单位须在培训班任务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将培训资料、培训班总结等材料报区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

(五)建立验收机制。学员结业后,培训机构要向区农民教育培训项目领导小组和区财政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区农民教育培训项目领导小组联合其他部门开展验收,重点检查学员培训效果、培训时间、享受财政补贴等情况,抽查的学员人数不低于10%,检查验收合格后,由区财政局核定补助金额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培训基地。对验收不合格的,出具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到位。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培训机构要指定专人管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随时向区农民教育培训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培育工作简讯、先进典型等信息,每班至少上报2条,学员典型材料按10%的比例报送。培训班结束后,要在5日内完成信息报送,并及时报送全年培训工作总结。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政策和先进典型宣传,让广大农民了解惠农政策,积极主动参加农民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科学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达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目的。同时,要深度挖掘打造好经验、好模式、好典型,广泛开展宣传“七推介”活动,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要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等媒体发表1篇典型报道。

    (七)强化安全保障。各培训学校要明确机构法人作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相关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安全防范设施,确定专人做好相关防范工作。要重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把现场消毒、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保持1米以上距离、分开就餐、勤洗手等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零风险。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涉农补贴
一级事项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二级事项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
公开主体 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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