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赫牧渔字〔2023〕41号 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关于益阳市赫山区2023年 人工增殖放流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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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动我区水生生物资源有效恢复,做好我区2023年资水益阳段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根据省、市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人工增殖放流工作,成立赫山区鱼类人工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由胡志伟任组长,李铀贤、刘明河任副组长,贾向阳、冷奏凯、汪雪辉、李荣、付慧、胡王兵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水产站,由冷奏凯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基本原则 (一)生态安全原则。根据我区水生生物资源的分布特征,在确保水域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确定增殖放流水生生物的种类、数量、规格。 (二)实行政府采购原则。增殖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实行政府采购,做到公开透明、公平竞争。 (三)公开公正原则,实行现场公证。举行人工增殖放流工作活动时邀请公证机关进行现场公证。同时邀请《益阳日报》、《益阳电视台》记者现场参与实施,利用电视新闻、报纸向社会公示。 三、实施内容 (一)1、放流时间:2023年6月6日 6月28日 2、地 点:资江河赫山渔政码头附近水域 (二)放流品种: 青、草、鲢、鳙、鳊、黄尾密鲴、黄颡鱼。 (三)放流规格、数量和资金:放流鱼类苗种规格为3-7厘米,放流数量400万尾、放流资金共计30万元。分两次实施,详见资金预算表(附件)。 四、实施保障措施 (一)技术支撑。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水产工作站、卫监所的技术人员,对放流物种进行检疫和质量检测,对增殖放流效果进行评估。 (二)监督管理。由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对增殖放流监督与指导,实施过程中接受公证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 (三)苗种质量。选择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认可资质的赫山区鱼类良种繁育场购买鱼苗、鱼种。 (四)职责分工。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及宣传展板,新闻媒体的邀请联系由水产站冷奏凯负责;赫山区鱼类良种繁育场负责按时按质按量组织好经检疫鱼苗,并运输到指定地点由何纯希、孙浪、邓亮负责;与公证相关的对接工作由水产站工作人员彭彩霞负责;增殖放流到场人员签到工作由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水产站工作人员孟应德、王爱军、杨章泉负责;增殖放流现场拍照工作由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水产站工作人员孙浪负责;并请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对放流水域进行彻底清理,杜绝一切捕捞行为并负责放流现场的秩序,确保社会车辆不进入放流现场。水产站全体工作人员加强放流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确保放流鱼苗的质量,数量和秩序。 (五)广泛深入宣传。 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好2023年增殖放流活动,广泛吸收公众参与,扩大社会影响。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增殖放流是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 资源,利国利民,为渔民群众谋利益的公益事业,切实提高社会各界水生生物养护意识。 (六)加强后续管理。放流结束后,由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三中队对放流水域进行巡查监管,保证放流苗种不被捕捞,维护正常秩序和安全。 (七)资金管理。加强资金层级管理,严把支出审核关,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八)做好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在实施项目放流后及时填报“每次放流活动情况表”,进行项目工作总结,整理、保存相关资料(包含实施方案、检疫和检测合格证明、公证书、苗种购运发票、照相或摄像、通讯报道等),并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存档并报送上级部门。 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3年6月12日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涉农补贴 | ||
一级事项 |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 二级事项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 ||
公开主体 | 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公开层级2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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