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赫山区2024年度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适度规模经营者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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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2024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益赫政办函〔2024〕18号)等文件精神,为有效推进我区秸秆综合利用,降低土壤中重金属镉含量,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区完成中晚稻8万亩的秸秆离田综合利用,确保收储利用总量达到2万吨;全区完成4万亩以上深翻耕面积,降低农作物重金属镉吸收量。 二、资金来源 2024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资金中用于支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适度规模经营者补贴资金共461.34万元。 三、支持方向 (一)支持秸秆饲料化离田补贴(242.34万元)。重点支持适度规模经营者开展秸秆离田收储,通过移去秸秆,逐步减少耕地土壤重金属总量。 奖补对象:开展秸秆饲料化离田的适度规模经营者 奖补标准:按140元/吨进行补贴。 奖补形式:经主体自主申报、村级证明、乡镇审核、区农业农村局验收,确定实际回收量和补贴金额,再按程序予以拨付。 (二)支持秸秆肥料化深翻耕补贴(219万元)。重点支持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开展农田深翻耕,翻耕深度应在18-20厘米。 奖补对象:开展秸秆肥料化深翻耕的适度规模经营者 奖补标准:按60元/亩进行补贴。 奖补形式: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遴选推荐,并对推荐主体深翻耕台账和影像资料进行审核、公示,将最终的实际翻耕面积和补贴金额上报到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待审核通过之后再按程序予以拨付。 四、奖补方式 因补贴资金有限,按照“先到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采用“以奖代补、差别分配”方式进行补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等股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2024年度赫山区2024年度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适度规模经营者补贴资金实施小组,办公室设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负责统筹、协调、督办、信息报送等日常性工作。 (二)加强宣传推广。要利用微信公众号、发放宣传单、小册子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普及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技术,逐步提高全社会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自觉性。同时利用好专栏等,及时报道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好经验、好做法,扩大秸秆综合利用的影响力。 (三)严格审核验收。成立验收、审核小组,并邀请区财政局参与验收,确保验收结果公平公正。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取消补贴资格;对核实过程中徇私舞弊以及骗取、虚报、冒领扶持资金的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四)严格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严禁截留、挪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收集资料,及时对文件、表册、技术资料、账务资料归档,为项目顺利实施与检查验收提供可靠详实的档案资料。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涉农补贴 | ||
一级事项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二级事项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 | ||
公开主体 | 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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