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赫山区清坡海鲜店抽样不合格的相关事宜的核查处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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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关于益阳市赫山区清坡海鲜店抽样不合格的相关事宜的核查处置公示 2025年9月28日,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受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益阳市赫山区清坡海鲜店2025年9月23日购进的姜抽样检测,2025年10月27日出具了的《检验报告》(№:A2025-05-J783276),经抽样检验,铅(以Cd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5年10月28日,该局执法人员启动核查处置工作,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核查,送达上述《检验报告》(№: A2025-05-J783276)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各一份,告知其对检验结果享有提出复检等权利,且责令当事人立即开展问题产品召回和整改工作。 经核查,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立案。现予以核查公示。
益阳市赫山区市场监督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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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食品药品监管 | ||
| 一级事项 | 监督检查 | 二级事项 | 由县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
| 公开主体 | 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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