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泉交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泉交河镇设立村(社区)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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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益阳市泉交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泉交河镇设立村(社区)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赫山区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赫山区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等法规及区委区政府文件精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结合泉交河镇实际,决定每个村(社区)设立一名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 附件:1.泉交河镇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 质量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名单 2. 泉交河镇村(社区)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 安全协管员职责 3.农村集体聚餐申报表格 益阳市泉交河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1日 附件1: 泉交河镇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名单
附件2: 村(社区)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协管员职责 1.认真学习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宣传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本村(社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有协调、配合、巡查、报告等责任。 2.建立村(社区)食品药品经营户台账,定期进行巡查,督促其依法经营。 3.上传下达,收集掌握本区域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和农村居民在家庭或非经营性场所举办婚丧等各种集体聚餐活动的相关信息,做好登记备案并及时上报镇食安委或市监部门。 4.发现违法经营食品药品行为,及时上报镇食安委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5.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食品药品安全活动。 6.协助并积极参与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7.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3: 农村集体聚餐申报表
申报人: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农村集体聚餐申请备案登记表
注:1、“承办方式”:酒店承办或自己办理。 2、“聚餐完毕安全情况报告”:聚餐过程是否发生食物中毒等安全事件的报告,如未 发生则填“无”,否则应如实填写。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承诺书 为保证农村(社区)婚、丧、嫁、娶等红白喜事集体聚餐人员饮食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如下告知: 一、集体聚餐承办人对聚餐人员的餐饮安全负责。 二、厨师应身体健康合格,工作期间穿戴工作衣帽,食品加工备餐时,做好个人卫生工作。 三、严禁使用腐败变质食品,不采购非定点屠宰或未经检疫检验的猪肉,不使用病死畜禽。 四、备餐使用的工具清洁、卫生,餐具(碗筷)等器具煮沸5分钟消毒,并放到干净的容器保洁备用。 五、洗碗、洗菜、切菜人员不得患有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疾病。 六、食品原料及配料从正规渠道采购,购货索取票据留存7天备查。 七、所有用水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使用涸井水、河水。 八、厨房内外环境保持整洁、卫生,食品加工备餐过程中,做到生食与熟食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加工好的食品应冷藏留样24小时。 九、聚餐过程中,禁止或劝其为聚餐人员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不要饮酒。同时做好烟花炮燃放及防火等安全管理工作。 十、其它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执行。 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签名: 集体聚餐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集体聚餐承办人,一份交所在地乡镇食安办存档。 泉交河镇 村自办宴席申报登记表
年 月 农村群体性聚餐现场审查表 一、举办者基本情况 主办者姓名: 地址: 乡 村 组 聚餐事由: 举办时间: 预期聚餐人数: 联系电话: 二、食品加工人员基本情况 承办厨师(主厨)姓名 ;性别 ;住址 ;联系电话 食品加工人员人数 人 ,其中男__ __人 女 人;有健康证人数____人;无健康证人数 人;有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人数____人,无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人数 人。 三、食品加工场地基本情况 1、加工场所具体地址(户) 场所:口露天加工口室内加工(如室内加工厨房建筑是:口茅草房口泥瓦房口砖瓦房口水泥平项房)。 2、生活饮用水:(1)是否消毒:口是口否 (2)饮用水来源:口自来水口井水口泉水口地下水窖口露天水柜 3、所用燃料:口柴火口液化气口煤口沼气 4、洗消设施:洗菜池(盆) 个,洗肉池(盆) 个,洗碗池(盆) 个,洗菜、肉、碗是否分开池(盆)(口是 口否)。 5、餐具是否消毒:口是口否(如是,消毒方式:口煮沸 口消毒柜 口消毒药水 口消毒中心提供)。 6、刀、砧板等用具是否生熟分开:口是 口否 7、防蝇、尘、鼠设施是否齐全:口是 口否 四、食品原料 1、食品原料是否新鲜、无腐败变质:口是 口否 2、有无病死禽畜肉:口有 口无 3、蔬菜近期是否施用农药:口是 口否,是否达到安全间隔期:口是 口否,烹饪前是否采取除农药措施:口是 口否 4、酒类:口购买 口自酿,如是购买:口瓶装(厂家: ); 口散装(商家: )。 五、审查意见 审查者姓名: 审查日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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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食品药品监管 | ||
| 一级事项 | 监督检查 | 二级事项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
| 公开主体 | 泉交河镇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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