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沧水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沧水铺镇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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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沧水铺镇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计生办、镇卫生院、各村(社区): 《2022年沧水铺镇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沧水铺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1日 2022年沧水铺镇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 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各行政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管理,切实做好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量化考核工作,提高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按质按量真正落到实处,更好地为辖区内居民服务,根据《湖南省乡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工指南》和《政府购买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议(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坚持预防为主,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和发挥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质量。 二、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辖区内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和慢性病,保障辖区内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以“合同+数量+质量+绩效考核”的运行模式,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组织机构 1.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杨子正(副镇长) 副组长:梁宋明(社会事业办主任) 徐 柱(卫生院院长) 成 员:夏智勇 樊基伟 蔡畅权 卜勇江 杨慧君 谢伟东 黄 波 刘虹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卫生院,由卫生院院长徐柱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管理工作。 2.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督查小组 组 长:徐 柱 副组长:梁宋明 夏智勇 成 员:刘虹霓 彭兴周 刘 芳 王 楠 李 燕 胡政科 岳丽芬 徐建波 陈翔凌 张柳珍 刘 丹 刘 灿 薛 芳 李 行 村医代表:李 亮、蔡 刚 考核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由副院长夏智勇同志直管,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村卫生室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进行考核,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对考核工作情况进行审查、汇总与反馈。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绩效补助的依据。 四、工作任务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要求 1.统计本村人口总数、居民建档总数,清查重复档案、问题档案;电子档案建档率要求达到90%以上,档案面访率达到80%以上。 2.电子档案内容必须完整、规范、真实、符合逻辑,电话号码必须真实无误。及时更新档案内容,做到动态化管理。 3.原纸质档案需按组填写好花名册并编号,分类分组保管。 4.本村居民如有死亡、迁出、失访、拒绝管理、精神病人已治愈等情况出现时,应在健康档案中查询出此人后选中档案→状态变更→结案→终止原因→终止日期→保存。 (二)健康教育 村卫生室向辖区内居民发放健康教育材料每年不少于12种,其中有40%以上的中医药内容,设置宣传栏1个,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每2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新增重点人群及新建档人群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 (三)预防接种 1.通知辖区内目标儿童及其家长到卫生院接受免疫规划、非免疫规划疫苗的常规预防接种,每月核对接种对象,及时发放接种通知单。 2.协助卫生院查漏补种、强化免疫、群众性和重点人群接种工作。 3.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协助进行现场调查和处理。 4.配合政府,扎实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任务。 (四)0-6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健康管理 1.有0-6岁儿童花名册,掌握辖区内0-6岁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增减情况,并及时提供增减资料给卫生院;建档率要求达到85%以上,建册率100%,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档案必须规范、真实、完整(如:必须要有父母姓名、电话号码、父母身份证号码、胎次、产次、出生地点(××医院)、在婴幼儿6或8、18、30个月健康检查时必须填写血红蛋白值,在婴幼儿6、12、24、36个月填写听力筛查)。 2.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内容填写在0-6岁儿童随访记录的其他一栏内,内容为:6月龄、12月龄传授摩腹、捏脊方法、中医饮食调养、中医起居调摄。18月龄、24月龄传授按揉足三里穴、迎香穴,中医饮食调养、中医起居调摄。30月龄、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中医饮食调养、中医起居调摄;辖区内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须达到65%以上,并建立相关指导台账。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1.孕产妇纸质档案(外地已建档在本地居住)、电子档案建档率要求100%,高危筛查不得低于40%,保健手册发放不得低于90%,孕产妇保健手册回收率要求达80%;孕产妇系统管理率须达到95%以上。 2.孕产妇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必须规范、真实、完整(如:叶酸发放登记及时、新生儿建档日期必须和产妇产后访视日期一致)。 3.联系人电话号码必须真实无误。 4.及时掌握孕情,提高孕产妇早孕建册率。 (六)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 1.辖区内65岁老年人纸质档案(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中医体质辨识表)、电子档案建档率要求100%;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须达到70%以上。 2.分组填写花名册并编号,一式两份,一份留村卫生室,一份交卫生院公卫办,辖区内老年人必须100%建立名册,对拒绝服务、失访或其他原因进行备注。 3.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必须真实、完整、规范(如:每年一次健康体检,每年一次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4.联系人电话必须真实无误。 5.中医药健康管理:健康体检纸质档案中要有中医体质辨识,纸质档案后夹老年人评估表与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须达到65%以上。 (七)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1.纸质档案保存好,电子档案建档率要求100%,患者身份真实无误。 2.分组填写花名册并编号,一式两份,一份留村卫生室,一份交卫生院公卫办。 3.纸质档案保存好,电子档案必须真实、完整、规范(如:每季度随访一次,随访日期间隔时间前后不超过3天,每年一次健康体检,服药情况,规范管理率60%,血压控制率>40%,年度体检率100%)。 4.联系人电话号码必须真实无误。 5.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对高血压患者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免费面对面规范化随访和分类干预,包括询问病情、测量血压和评估病情,提供用药、生活方式等健康指导,对血压不稳定的患者应逐级转诊,并在每年4次的基础上增加2次随访且要求及时录入电子档案,每季度末要求全部录入完成,内容要求真实、完整、符合逻辑。 6.对辖区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实行首诊测血压并有记录,建立高血压高危人群登记本并将登记情况及时反馈至卫生院。 (八)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1.纸质档案保存好、电子档案建档率要求100%,患者身份真实无误。 2.分组填写花名册并编号,一式两份,一份留村卫生室,一份交卫生院公卫办。 3.糖尿病患者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必须真实、完整、规范(如:每季度随访一次,随访日期间隔时间前后不超过3天,每年一次健康体检,服药情况,规范管理率60%,血糖控制率>40%,年度体检率100%)。 4.联系人电话号码必须真实无误。 5.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对糖尿病患者每季度至少提供1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和面对面的规范化随访、分类干预,包括询问病情、评估病情,提供用药、生活方式等健康指导,对血糖不稳定的患者应逐级转诊并在每年4次的基础上增加2次随访。 (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 1.掌握辖区内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建档率要求100%(按全村总人口数的4.5‰计算)。 2.填写好花名册并编号。 3.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必须真实、完整、规范(如:每季度一次随访,每年一次健康体检,服药情况) 4.监护人电话号码必须真实无误。 5.对基本稳定和不稳定的重性精神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每年4次的基础上增加4次随访,并进行康复指导。 (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及时发现登记并按时限报告辖区内的传染病、疑似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格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对于在行医过程中发现的法定传染病,必须根据传染病分类不同,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卫生院公卫办,反之,视情况判定迟报或漏报,并予以相应处罚。如果门诊日志中登记有法定传染病而没报、漏报、迟报都得在当月督查和年底考核中扣分。 (十一)卫生监督协管 做好巡查和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以及可疑职业病、饮用水异常、学校卫生、传染病疫情、非法行医等及时向卫生院报告。 (十二)结核病患者管理 对辖区内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进行推介转诊,对确诊患者72小时内进行第一次随访,督导服药和随访评估以及进行结案评估。 (十三)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对辖区适龄妇女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以及健康咨询、健康指导服务工作,并及时做好发放登记等。 (十四)常态化的工作 1.传染病报告本、死亡报告登记本、聚餐登记本、紫外线消毒登记本、医疗废物处理登记本按实按时填写。 2.每个月30日自觉上报各种报表,报表不及时当月工作不计分,报表内容中发现不实一例扣一分,依此类推;按卫生院公卫办通知准时参加每月乡村医生例会,无故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 3.各村卫生室医疗文书工作要求:门诊日志填写不缺项,处方书写规范,用药合理;门诊日志、电子处方、纸质处方要求相符,年终门诊补助严格按照电子处方数及处方、门诊日志质量予以发放。 4.每个行政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均为本村无偿献血协管员,需积极带动本村人员参与无偿献血,卫生院将无偿献血情况纳入各村公卫绩效考核。连续两年未完成无偿献血任务的取消其行政村卫生室资格,取消其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格。 5.医防融合工作的开展:积极配合卫生院对辖区内的慢性病(重点对象为:高、糖)患者建立电子档案,引导签定家签服务协议,为签约对象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内容服务和“两病”门诊报销等相关服务协定。 五、工作安排 1.年初由特、慢、老三位专干将各村工作任务指标进行分配和通报,并按月进行质控和通报工作进度; 2.从3月开始由各片区专干根据各村公卫任务指标和工作进度,下村督促和蹲点指导,与承担公卫工作的乡村医生一起下乡走村入户,直至本片区各项目工作任务指标按质按量完成。 3.特慢人群体检时间为4月至9月,入户走访和体检收集到的信息由乡村医生及时更新入电子档案;特殊人群体检完后在半个月内全部完善电子档案并告知体检结果。 六、绩效考核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 2.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考核与补助经费下拨及村卫生室评先评优挂钩。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1.考核时间 ①督查考核小组对乡村医生的考核每半年一次。 ②各项目专干每月组织到村卫生室督查一次,每月督查结果将作为日常考核评分,纳入年终综合考核评分。 2.考核结果(百分制计分)的应用。低于70分的村为不合格村,予以通报批评并扣除绩效补助且以后不予补发。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村卫生室,取消其行政村卫生室资格,取消其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格。 3.进行资金奖扣 一是根据综合评价得分排名进行资金奖扣,即对全镇公卫项目绩效评价排名前5名的,根据名次分别给予: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8000元,第三名6000元;第四名4000元;第五名2000元不同的奖励。 二是根据老、高、糖等单个项目管理完成情况、质量情况与其相应的量化补助金额挂钩,进行奖扣。 三是设置公卫服务工作进步奖,奖励给进步空间大,名次上升特别明显的村医,奖励500-1000元。 四是根据临时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视工作完成情况,给予500-1000元的奖扣。 五是根据省、市、区级检查,现场考评情况,给予500-1000元的奖扣。 (三)补助经费的发放 推行“合同管理、逐项考核、按绩效补助”的方式。 按照“做多少事,给多少钱,钱随事走、购买服务”的原则,各行政村卫生室本着自愿的原则与卫生院签订《政府购买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合同》,对不愿意签订合同的行政村卫生室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则交给卫生院或者其他村卫生室来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付给承担方。合同具体细节见《政府购买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合同》。如村医能力不足,对某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见附件)不能承担则此项服务项目内容交给卫生院或者其他村卫生室来承担,所对应的补助经费付给承担方。 1.补助经费分为预拨经费、单次量化补助、半年绩效补助和年度绩效补助。 2.预拨经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乡村医生根据上级拨付经费的40%,根据各村建档人数预先拨付服务经费做为服务开销。 3.单次量化补助:每个季度或半年发放一次,根据乡村医生单个季度单次量化数据,以“湖南省农卫3.0系统”季度末截取的数据为准,经专干核实核算后予以发放。 4.半年度预拨补助: (1)村卫生室半年度预拨补助=单次量化补助(含预拨经费)+半年度任务与绩效考核权重占比核算补助 (2)任务与绩效考核权重占比=某村服务人口数×半年度任务与绩效考核成绩/辖区各村服务人口数×各村半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之和 (3)某村半年度预拨补助=某村单次量化补助+(辖区村卫生室半年度预拨资金总额-辖区内预拨经费总额-辖区单次量化补助总额)×任务与绩效考核权重占比 (4)年度补助 村卫生室年度补助=单次量化补助金额+(辖区内村卫生室年度资金总额-辖区内基础补助总额-辖区内单次量化补助总额-半年度预拨资金总额)×任务与绩效考核权重占比+重点工作推进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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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卫生健康 | ||
| 一级事项 | 行政事项 | 二级事项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 公开时限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和自愿咨询检测办法的通知》 | ||
| 公开主体 | 沧水铺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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