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医学高校毕业生可免试申请村医执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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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11月20日印发《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允许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省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处长陈鸿君介绍,为加强我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出台该政策。 《通知》明确,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注册管理工作,省、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加强监督管理。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村卫生室,其乡村医生岗位可统筹纳入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岗位:由乡镇卫生院派驻医务人员的村卫生室;服务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确定需要增加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现有乡村医生达到离任年龄即将离任的村卫生室;其他情形下,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确定需要增加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 《通知》要求,从事乡村医生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上岗前,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原则上应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为期1周的集中培训,帮助其了解、掌握乡村医生执业规则和特点、医疗质量与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从事乡村医生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上岗后,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持续指导和监督其日常执业活动,组织其到当地乡镇卫生院进行6个月以上的跟班学习、技能培训和业务进修等,不断提高其综合能力和实践技能。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考取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从事乡村医生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参加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被聘用后,乡镇卫生院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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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卫生健康 | ||
| 一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二级事项 | 医师执业注册(权限内) |
| 公开时限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结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行政许可法》、《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
| 公开主体 | 桃花仑街道办事处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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