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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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兰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 2021年兰溪镇村卫生室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最大限度地发挥补助经费效能,健全“钱随事走”的项目服务购买机制,采取单次量化补助金额加绩效考核权重占比金额实行分配,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奖优罚劣,充分调动村级公卫服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做好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坚持预防为主,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逐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和发挥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质量。 二、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辖区内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和慢性病,保障辖区内居民获得最基本、最有效的公共卫生服务。以“合同+数量+质量+绩效考核”的运行模式,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工作任务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要求 为本村常住居民建立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并进行扫脸),统计本村人口总数、居民建档总数,清查重复档案。电子档案内容必须完整、规范、真实、符合逻辑,电话号码必须真实无误。及时更新档案内容,做到动态化管理。做好本村居民档案花名册。 (二)健康教育 村卫生室向辖区内居民发放健康教育材料每年不少于12种,其中有40%以上的中医药内容,设置宣传栏1个,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每2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新增重点人群要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活动。 (三)预防接种规范要求 通知辖区内目标儿童及其家长到指定地点接受一类疫苗的常规预防接种,每月核对接种对象,及时发放接种通知单。协助卫生院查漏补种、强化免疫、群众性和重点人群接种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协助进行现场调查和处理。 (四)0-6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健康管理要求 建立录入本村新生儿健康档案并上门做好随访,及时上报辖区内0-6岁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增减情况,并及时上报给卫生院;各年龄段按时做好随访并及时录入电脑信息,档案必须做到规范、真实、完整 。及时上报体弱儿童信息,登记协助发放新生儿保健手册,做好0-6岁儿童花名册。为0-3岁儿童做好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并及时向家长做好保健指导,做好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台账。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要求 及时掌握本辖区内孕情并及时上报卫生院,提高孕产妇早孕建册率,做好叶酸及孕产妇保健手册发放,做好产后访视并录入电脑信息,电子档案必须规范、真实、完整、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无误。登记本村流动孕产妇及高危孕妇信息,重点做好高危孕妇上门访视及跟踪服务。建立完善好孕产妇村级工作手册。 (六)65岁以上老年人(包括中医药)健康管理要求 通知并组织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在指定的时间段内到卫生院进行免费体检,体检结果及化验报告单及时反馈给居民,并将体检信息规范录入电脑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及保健指导并发放中医保健指导处方,做好老年人中医药管理台账及老年人花名册。 (七)慢性病管理(包括高血压.Ⅱ型糖尿病)要求 在卫生院指导下,对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免费面对面规范化随访和分类干预,包括询问病情、测量血压.血糖和病情评估及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并将随访信息及时录入电脑。通知组织参与慢性病患者体检并将体检信息录入电脑,档案必须规范、真实、完整。对辖区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实行首诊测血压并做好登记。建立高血压、Ⅱ型糖尿病高危人群登记本并将登记情况及时反馈至卫生院。做好慢性病患者花名册。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要求 掌握辖区内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并上门做好访视,通知组织并参与本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指定时间段内到卫生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信息录入电脑,档案必须真实、规范、完整。对于本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稳定的患者要及时上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花名册。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及时发现登记并按时限报告辖区内的传染病、疑似病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格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对于在行医过程中发现的法定传染病,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卫生院公卫办,超过24小时后上报则属迟报。如果门诊日志中登记有法定传染病而没报、漏报、迟报都得在当月督查和年底考核中扣分。 (十)卫生监督协管 做好巡查和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以及可疑职业病、饮用水异常、学校卫生、传染病疫情、非法行医等及时向卫生院报告。 (十一)肺结核病患者管理要求 对辖区内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进行推介转诊,对确诊患者72小时内进行第一次随访,督导服药和随访评估以及进行结案评估。 (十二)避孕药具的发放。完善好本村村级药具发放随访登记本。 (十三)分级诊疗、双向转诊 为辖区内居民提供有效便捷的就诊服务并按要求完成转诊任务数。 另外,对于平时的工作要求: 1.传染病报告本、死亡报告登记本、食源性疾病报告本、肿瘤报告登记本、医疗废物处理登记本按实按时填写。 2.每个月月底准时参加每月乡村医生例会,无故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未请假缺席者罚款400元/次,已请假缺席者200元/次,迟到、早退100元/次。自觉上报各种报表,报表不及时当月工作视0分,报表内容中发现不真实一例扣100元,依此类推。 3.不定期组织乡村医生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的考试,60分为及格,前三名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每次的奖励,不及格者一次罚款50元。 4.各行政村卫生室要求门诊日志填写不缺项,处方书写规范,用药合理;门诊日志、电子处方、纸质处方要求相符,年终门诊补助严格按照电子处方数及处方、门诊日志质量予以发放。 5.在季度督查和年度考核中,抽到一份电话号码错号空号的,或电子档案不规范的,将罚款10元一份,以此类推。 6.所有电子档案录入必须真实,规范,发现有一处空项、错项、漏项等,此档案都算不规范档案,各专干在电脑质控时会电话详细告知,对于屡次不改正的,核算的时候只能拿此档案70%的分。专干可完善规范此档案(备注:不规范的档案先要登记留底),按档案的30%提取奖励给专干。 7.完成区卫健局、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卫生监督所、镇卫生院等上级部门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四、督导与考核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 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挂钩的原则。 (二)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姚益军 副组长:徐国强、熊世奇 成 员:佘万鹏、黄 琦、李庆年、徐嘉靓、曹纯、温 龙、徐铁波、欧菊红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为公共卫生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精神指示、监督管理、考核审查、整改指导等。 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佘万鹏任办公室主任。 (三)公共卫生服务考核督查小组 组 长:姚益军分管副镇长 副组长:徐国强、熊世奇 成 员:佘万鹏、黄 琦、李庆年、徐嘉靓、曹 纯、温 龙、徐铁波、汤 平、夏雪辉、陈晖军、李海香、刘美琳、陈方毅、杨凤英、郑润德、石长青、陈永安 另考核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佘万鹏任办公室主任。 (四)督导考核方式 督导考核分季度单次量化补助核查和半年度、年度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办法。定量考核主要为季度公卫项目单次量化补助核算,定性考核为绩效考核(分半年和年终考核)。季度公卫项目单次量化补助核算由卫生院组织相关公卫人员核实,绩效考核由乡镇卫生院组织相关公卫人员,并邀请卫计办人员、村委干部代表、乡村医生代表组成考核督查组成员实行绩效考核。 (五)考核时间 1.督查考核小组对乡村医生的考核每半年一次。 2.各专干每月组织到各村卫生室督查一次,每月督查结果将纳入年终考核。 (六)考核内容 季度公卫项目单次量化补助核算由各卫生院公卫人员进行核算,以3.0版信息系统数据为主要信息采集源,辅以现场考核和电话核实,核算结果需被核算的乡村医生和参与审核的公卫人员签字确认,半年度和年度考核的考核结果经考核组成员和被考核村卫生室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现场封存。成立了考核项目复核组,对季度公卫项目单次量化补助核算和半年度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确保公平公正。 (七)考核结果的应用 绩效考核结果将及时进行公示、通报,并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分配挂钩,奖优罚劣。 区卫健局将对卫生室的考核结果进行抽查、复核。根据方案规定,考核结果作为对乡村医生从业情况的考核内容,对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暂停其公卫服务资格,并限期整改。对于在整改期限内未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和不服从乡镇卫生院管理的村医,按照国务院令第386号《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18条处理,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村医由本人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复议,由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组进行复议,按专家组最终的复议结果执行,对连续两年排名倒数一、二名(考核成绩低于70分以下者)且整改不力、成绩不合格的村卫生室取消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格。 (八)考核得分权重 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按照《益阳市赫山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评分标准》内容进行半年和年终评分,年度综合考核评分按重点工作占5%、日常工作占10%、半年考核占35%、年终考核占50%的比例进行总评分。 (九)年度奖罚 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表现予以奖励排名前七名的村卫生室。第一名奖励3500元,第二名奖励3000元,第三名奖励2500元,第四名奖励2000元,第五名奖励1500元,第六名奖励1000元,第七名奖励500元。 另外,年度考核根据平时工作情况、资料报送、资料完整度、真实率、任务完成情况等相结合,与去年对比今年有明显进步的,设进步奖三名,奖励400元/人。 根据平时上门随访服务做得好,群众满意度高的,设满意奖三名,奖励400元/人。 给予迎接省、市、区检查的村卫生室奖励1000元/次。 年度评选分级诊疗工作积极者,按超过所订计划数50元/人次予以奖励。对未完成任务量者按数量予以扣0.1分/人次日常管理分。 公卫协管员按所完成工作量的天数、大小、质量予以报酬和奖励。 年度考核排名倒数一、二名(考核分数低于70分)的予以罚款,倒数一名罚款400元,倒数二名罚款200元(并作表态发言)。 五、资金预算及管理 (一)资金预算。区财政局将按区域内服务人口数和人均补助标准预算资金总额,根据区域估算服务人口数在6月30日前,先预拨不低于村级40%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总额的50%给村卫生室,各村拨付标准将参照方案执行。 (二)资金监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复核核督导小组对村村级公卫资金拨付实施监督管理,对资金的安全性、合理性和绩效情况实行追踪问效,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三)资金分配。单次量化补助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村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核算的依据,可提取不高于5%辖区村级补助资金总额作为村级公卫重点工作推进经费和奖金。 1.半年度预拨资金 (1)村卫生室半年度预拨资金=单次量化补助+半年度任务与绩效考核权重占比核算资金 (2)任务与绩效考核权重占比=某村服务人口数×半年度绩效考核成绩/辖区各村服务人口数×各村半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之和 (3)计算公式=某村单次量化补助资金+(辖区村级半年度预拨资金总额--辖区单次量化补助总额)×任务与绩效考核权重占比 2.年度资金分配 村卫生室补助资金=单次量化补助+年度任务与绩效考核权重占比核算资金+重点工作推进补助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项目绩效考核小组要根据辖区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指导意见,加强各项目的推进和监管,保障全镇公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各项目专干要加强村级公卫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评估、分析,及时整改;规范服务考核标准,规范档案信息录入标准,加强质控管理,保障考核公正、公开、公正,做到规范运作,考核资料齐全,按时完成考核工作并汇总考核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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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卫生健康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 公开时限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兰溪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便民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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