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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渡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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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贯彻和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财政政策、改革方案,组织开展镇本级财政工作;分析预测镇区宏观经济形势,执行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严格执行省与市州、县市、政府制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 

2、遵循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参与镇区重点工程项目协议、协定的商讨和签订。 

3、承担镇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编制全镇财政收支预算;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镇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乡镇财政工作进一步精细化管理。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管理其他彩票资金。 

5、严格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负责执行省市区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按规定协助地方税务机关的有关工作。 

7、负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8、参与拟订镇区建设投资的有关发展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组织和执行乡镇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镇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 

10、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

11、负责组织全镇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社会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工作。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3、承办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镇有人民政府法人机构1个,所属独立核算事业站所9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各内设机构分别综治维稳办公室、民政劳动保障办、经法办、计生办、财政所、农业科技推广中心、文体卫站、城建国土规划环保所、水管站。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市渡人民政府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新市渡人民政府。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34.4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814.8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8万,其他收入181.6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9.97万元,主要是其他收入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3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760.30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63.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01万元,农林水支出139.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0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9.9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农林水支出以及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4.8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539.6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75.19万元去,是指单位为完成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全部为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39.66万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万元、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8.95万元、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8.68万元、 行政运行(人大事务)2.9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新市渡镇人民政府及综治维稳办公室、民政劳动保障办、经法办、计生办、财政所、农业科技推广中心、文体卫站、城建国土规划环保所、水管站等9站办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1.81万元,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工会经费2.53万元、福利费3.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13.98(车改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了0.64万元,减少了1.5%。减少原因是我镇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支出均有所下降。

2三公经费预算

2020三公经费一般预算拨款为26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22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 4 万元。2020三公经费预算与2019年预算数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4、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5、新增国有资产说明

本名单位无新增国有资产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需公开的表格情况

 

1.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纵向

7.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横向

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       三公经费统计表

10.  府采购预算

1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2.  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赫山区新市渡镇2020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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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7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财政预决算
一级事项 财政预决算 二级事项 政府预算
公开时限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公开主体 新市渡镇人民政府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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