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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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2018年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2018年4月18日,益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印发《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表示于本月18日正式颁布实施。新《办法》是对原《益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益阳市人民政府令〔2014〕1号)进行修订而成。其颁布实施,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拆人的合法权益。 新《办法》适当提高了补偿标准。如青苗补偿,以水田为例,补偿标准由原1号令规定的每亩1980元,提高到每亩3000元,提高幅度50%左右;房屋拆迁补偿,以房屋拆迁中最高类别补偿标准砖混结构(三类)为例,由原1号令的每平方1020元,提高至每平方1320元,提高幅度30%。考虑市本级中心城区当前的实际征拆成本、安置房建设成本等因素,给予1.2的系数提高补偿,最高价格每平方1584元。除此之外,迁坟补助标准、其他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也作出相应完善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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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 ||
| 一级事项 | 征地管理政策 | 二级事项 | 法律法规 |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赫山街道办事处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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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公网安备 4309030200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