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八字哨镇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 爆竹百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益赫八政发〔2022〕20号 益阳市八字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八字哨镇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 爆竹百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八字哨镇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百日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八字哨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
百日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巩固我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成果,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11月2日益阳市2021—2022年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暨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区蓝天保卫战指挥办公室关于加强特护期大气污染防治和《赫山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百日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全面提升我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水平。 (二)减少环境污染,营造洁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 (三)积极查处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四)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赫山区、资阳区、益阳高新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益政通﹝2018﹞2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赫山区、资阳区、益阳高新区烟花爆竹禁放限售有关实项的通知》(益政通﹝2019﹞1号),强化安全管理,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八字哨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汤建新 常务副组长:夏正间、龙宇霖 副 组 长:刘 萍、赵瑾慧、祝 明、李物人 张景鸿、尹 军 成 员: 夏智力、陈 超、陈 力、曹 艳 夏献宗、贺晓明、喻 丹、陈德华 陈建铁、吴建华、孟 辉、欧金连 欧祥华、温有良、祝中良、周劲松 周以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负责协调推动全镇烟花爆竹百日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夏智力同志担任。各村(社区)也要制定详细的禁燃禁放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协调禁燃禁放工作的开展。 三、职责分工 (一)各村(社区):负责制定本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本辖区禁放工作防控体系;与村民签订承诺书;积极向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报告村民举办的各项庆典活动;负责落实宣传、教育、巡查、制止、协助查处等各项工作。 (二)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落实相关工作责任;建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日常巡查机制,受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报案报警;及时查处烟花爆竹运输、存储、燃放中的抗法行为并进行顶格处罚;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联合执法与监督检查。 (三)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负责全面取缔全镇范围内经营许可已到期的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网点,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进行查处,对违规存放的烟花爆竹没收并依法处置,及时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联合执法与监督检查。 (四)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取缔占道经营的烟花爆竹零售摊点,发现违规燃放爆竹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并向派出所是移送案源;对违规燃放造成环境卫生污染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联合执法与监督检查。 (五)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对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工商个体户进行查处;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联合执法与监督检查。 (六)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办:负责督促社区落实宣传、巡查、劝导工作责任,对发现违规燃放行为及时报警举报;及时受理和处置燃放的噪音污染和空气污染投诉,移送有关违法违规案件;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联合执法与监督检查。 (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落实殡葬行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责任,对辖区内办理红白喜事的居民上门进行宣传引导并发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材料,引导群众葬事简办;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联合执法与监督检查。 (八)中心学校党总支:负责对中小学生家庭进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 (九)党政办:负责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协调宣传,全面推进禁燃禁放工作开展。 四、整治步骤 (一)整治时间。2022年1月14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二)整治阶段 1.宣传动员(2022年1月14日起至2022年1月25日) (1)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全镇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大会,专题部署工作,各村(社区)迅速进行安排部署。压实责任。 (2)层次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 (3)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平台,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宣传,进一步提高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集中整治(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4月30日) (1)源头禁销。组织对全镇烟花爆竹清理清查,全面取缔全镇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和零售网点,全面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2)严打违放。抓好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巡查、劝解和依法处置,通过发现的违规燃放案件查找源头,有效打击烟花爆竹违法销售行为。 (3)严查运输。组织对易燃易爆危险运输企业、车辆进行全面清查,发现违规运输烟花爆竹一律严格查处。 (4)公开曝光。对查处的违规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利用村村响进行全村通报并要求写下承诺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3.巩固长效阶段(2022年4月30日以后) 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时抓好整改,巩固工作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全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管理达到分工明确、执法规范、常态长效要求。 五、主要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一是各村(社区)要积极做好本区域内禁燃禁放宣传工作,通过村村响、板报、标语、横幅、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朋友群、签订承诺书、发放《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等形式切实加大禁放宣传力度;二是各村(社区)要全天定时进行禁燃禁放宣传广播,营造浓厚的禁燃禁放宣传氛围;三是各村(社区)要教育广大村民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做到不购买、不携带、不储存、不燃放。四是通过倡导“村规民约”、“红白喜事理事会”宣传等多渠道进行宣讲。 (二)开展堵源截流。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密切配合,对商业门面进行不间断清查,严厉打击非法购销烟花爆竹的行为。在执勤中把注意发现非法运输、携带烟花爆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避免和减少烟花爆竹流入我镇。 (三)重点时段加强执勤。元月26日(小年)6时至24时、元月31日(除夕)19时至2月1日凌晨1时、2月1日(初一)6时至24时、正月初六(开业)8时至20时,2月15日(元宵节)19时至16日凌晨1时为重点控制时间,各村(社区)要组织巡逻人员,分工包片,明确巡查人员加大巡逻频次。二是春节期间派出所要在镇区主要干道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依法严厉打击。一是派出所对巡查发现、其他部门移送和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和单位,派出所要加大办案查处力度,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一律严格执法,实行顶格处罚。对多次违规燃放、不听劝阻、阻碍执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且情节严重的,派出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起到震慑效果。二是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对烟花爆竹流动摊贩的查处。三是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从严查处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吊销违法违规单位的营业执照。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强春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安排好巡查人员。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镇禁燃禁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春节巡查值班表,要注意禁放工作宣传、监督、整改、查处各环节的衔接,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形成层层负责、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严格责任追究。为确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镇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人成立督导组,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群众举报频繁、违规燃放突出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禁放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
||
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安全生产 |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部门和地方规章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益阳市八字哨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