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赫山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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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HSDR-2021-20001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 益赫应急发〔2021〕3号
关于印发《益阳市赫山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通过 “一卡通”系统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龙岭工业集中区、衡龙新区管委会: 为加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益,研究制定了《益阳市赫山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益阳市赫山区应急管理局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 2021年3月30日 益阳市赫山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通过 “一卡通”系统发放实施方案 为做好自然灾害救灾工作,加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以下简称救灾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拨付中间环节,保证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和安全运行,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促进自然灾害应对工作,根据湖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视频会议相关精神、《湖南省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20〕49号)、《湖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湘财企〔2020〕52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通知》(湘财市县〔2019〕1号)文件精神和湖南省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管理操作规程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将湖南省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以下简称“一卡通”系统),深度对接湖南省“互联网+监督”平台,确保所有发放到个人的救灾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并通过“互联网+监督”平台公开,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救灾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范围 救灾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是指财政安排用于救助受灾群众的由财政、应急管理部门联合下拨的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户(人)的资金发放形式,其范围主要包括: (一)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资金。用于紧急抢救、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的受灾群众,解决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 (二)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用于帮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造成“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解决其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 (三)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维修补助资金。用于帮助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受灾群众重建基本住房,帮助因灾住房一般损坏的受灾群众维修损坏住房。 (四)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用于帮助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解决口粮、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 (五)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六)抚慰因灾遇难人员家属资金。用于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 二、救灾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操作程序 (一)分配救助指标。根据财政资金安排和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集中区、衡龙新区受灾、报灾情况,经区应急局党委集体研究分配方案,按程序报区级领导审批后,区应急局与区财政局联合下发资金指标文件。 (二)确定灾害救助对象。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即受灾户本人申请,由驻村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集中区、衡龙新区干部、村支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受灾群众代表共同组成的村组联评小组,对拟救助名单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经乡镇、街道、龙岭工业集中区、衡龙新区审核后报区应急局,区应急局对上报的救助名单采取抽查等方式予以审定。 (三)确定灾害补助标准。根据灾情程度和拟下拨的救灾资金量,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施救的原则,由区应急局会同乡镇、街道、龙岭工业集中区、衡龙新区确定具体的灾害救助标准。 (四)公示救助名单和金额。救灾资金发放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示”的原则,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必须在村务公开栏和乡镇、街道、工业集中区、新区公示栏上张榜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与实际救助情况、区级救助台账、乡镇救助台账相符。救灾资金“一卡通”发放后,通过“互联网+监督”平台公开。 (五)发放救灾资金。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区应急局汇总各单位《赫山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明细表》(样表见附件),并对补助信息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确认发放明细表齐全无误后,再报区财政局审核。区财政局审核无误后,由区财政通过“一卡通”系统将救灾资金发放到对象手中。 对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资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原则上实行“一卡通”发放,如遇特殊实际情况应向区应急局、区财政局报告同意后,可采取现金救助形式,并应遵守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灾害应急救助资金、过渡期救助资金和冬春救助资金采取实物形式发放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进行采购,对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完善签领手续,并张榜公示。 三、救灾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行救灾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是推进救灾资金规范化管理,提高救灾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集中区、衡龙新区要高度重视,搞好工作配合落实,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各乡镇、街道、龙岭工业集中区、衡龙新区要认真制定救灾资金 “一卡通”系统发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注重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三)密切协作,确保实施。区应急、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区应急局要根据灾情测算救灾资金并根据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合理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区财政局要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区应急、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努力为灾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四)强化监管,确保安全。救灾资金是受灾群众的“救命钱”,要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通过“互联网+监督”平台公开公示,严格执行和遵守湖南省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五个严禁”和“七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对在救灾资金使用发放中有贪污、截留、挤占、挪用救灾资金等违纪违法现象和问题,要严肃查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全区救灾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工作积极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四、本实施方案中有关内容如上级文件另有要求的,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
益阳市赫山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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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救灾 | ||
| 一级事项 | 灾害救助 | 二级事项 | 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
| 公开主体 | 赫山区应急管理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纸质媒体,公开查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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