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八字哨镇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益赫八发〔2022〕25号 中共益阳市八字哨镇委员会 益阳市八字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益阳市八字哨镇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益阳市八字哨镇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益阳市八字哨镇委员会 益阳市八字哨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9日 益阳市八字哨镇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止同类事故发生,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重要论述为指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鉴定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的排查整治原则,通过开展全镇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彻底清除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提升居民自建房整体安全水平,坚决防范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工作任务 从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为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阶段;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摸底工作;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非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摸底工作;2023年6月底前,完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和内容。本镇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用于居住、经营、生产及闲置的房屋,不漏一户、不错一栋,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各村要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重点排查房屋安全“四性”,即: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消防安全性(建筑材料、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用火用电等),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重点排查以下类型:①被鉴定或评定为C、D等级的危房。②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23栋房屋;我镇房屋建筑与市政设施风险普查发现的存在风险隐患的242栋房屋。③用作宾馆酒店、网吧茶馆、商场市场、娱乐场所、体育场地、医疗、养老、培训机构、租赁住房的房屋。④生产、经营、居住、储存功能混杂的“多合一”房屋。⑤存在擅自加层、夹层、加大门窗洞口、超高加层、破坏承重结构改造等改扩建行为的房屋。⑥未按审批建设,无专业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房屋。⑦池塘、河道上的房屋。⑧集镇区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房屋。⑨村废弃学校、办公楼,年久失修空心房。 2.排查要求和步骤。建立房屋安全专项整治数据库、隐患库、整治库,边排查边录入。建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社区)普查、乡镇排查“三步法”排查工作机制。 第一步:在自查中,产权人(使用人)应主动提供房屋使用、租赁经营及安全状况的真实信息,并配合填报人员及时准确填报信息;第二步:在普查中,要做到产权人(使用人)、村(社区) 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三到位”,真实填报信息、核实信息、拍照并上报;第三步:在排查中,由镇政府组织人员逐户排查,对重点地区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一栋。 (二)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整治台账。镇村(社区)应根据鉴定情况,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分批分类整治。按照“一户一策、一栋一策,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原则开展。 对居民自建房凡属于以下四类情形的,依法采取“改、停、封、拆”措施予以分类处置:①对手续不齐全且属于违法建设的“必改”,限期整改到位后才能投入使用;②对不符合经营性安全要求的“必停”,在完善相关经营许可并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后才能投入经营;③对合法合规但有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必封”,在安全隐患彻底消除且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后才能投入使用;④对有重大安全隐患且属于违法建设的“必拆”。 (三)强化安全管理 1.加强日常巡查和投诉举报。社区、村支“两委”要充分发挥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安全巡查和问题发现机制。 2.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鉴定谁负责、谁整治谁负责”原则,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要严格依法查处居民自建房违规审批、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等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八字哨镇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镇党委专职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党政办、党建办、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经发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监所、派出所、司法所、各村(社区)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由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全镇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的重大突出问题。各村(社区)参照成立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二)落实各方责任。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突出主体责任,产权人(使用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主体,要定期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镇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积极履职尽责,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工作。 (三)加强支撑保障。各村(社区)要组织动员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积极性,增强排查整治工作力量。镇政府要有效保障村(社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人员力量和必要经费。 (四)强化督查问责。镇纪委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每月通报一批典型案例,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漂浮、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等行为。 (五)加强安全维稳。要依法依规推进排查整治工作,不得简单粗暴“一刀切”。要严格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切实防范排查整治过程中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风险隐患。要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回应群众利益诉求,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营造支持居民参与自建房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各村(社区)要认真组织填写好《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排查信息采集表》(附表1)和《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采集汇总表》(附表2),并将附表2每周三下班前报送至镇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附表1存档备查。 附表:1.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排查信息采集表 2.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采集汇总表 3.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责任人员花名册
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排查信息采集表
填报人(签字): 产权人(使用人)签字: 技术专家签字: 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签字: 调查时间: 附件2 区县(市)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采集汇总表(202_____年____月第_____次报) 区县(市)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1.每次填报为累计数,单位统一为栋;2.区县(市)、乡镇(街道、园区)按照本表制定汇总表格。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农村危房改造 | ||
一级事项 | 部门文件 | 二级事项 |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
公开主体 | 益阳市八字哨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纸质媒体,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