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办事指南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排污许可办事指南 办 事 指 南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编印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排污许可 二、实施机构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三、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采用的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措施有能力达到许可排放浓度要求; 3、排放浓度符合规定,排放量符合规定; 4、自行监测方案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四、申请材料 1.纳污范围、管网布置、平面图、最终排放去向说明 2.自行监测方案 3.排污单位排污口规范化情况说明 4.工信部门出具的产业政策符合证明材料(原件) 5.益阳市环保局排污许可证发放审核联签单 办结。 6.“三同时”落实情况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新建项目) 7.排污许可证副本原件 8.原有排污许可证正本原件 9. 近期监测报告及自主验收现场验收组意见(现有企业,新建不需要) 10.排污权证复印件 五、承诺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六、咨询途径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审批窗口0737-6203302 七、办理地点 益阳市市民服务中心(迎宾路) |
||
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 一级事项 | 行政许可 | 二级事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 公开主体 |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