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家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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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岳政发〔2020〕63号 关于印发《岳家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岳家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岳家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4日 岳家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实施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和赫山区人居办《关于开展全区农村人居环境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完成岳家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进一步巩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指示精神及在湖南考察时关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各村“冬季战役”清洁行动,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以“防疫情、奔小康、迎新春”为主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行动”,着重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生活污水横流、改厕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引导提升群众环境保护与健康意识,确保我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推乡村振兴质量更优、成色更足。 二、主要内容 (一)清理陈年垃圾。对农户屋后、山坡、竹林、山塘等周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消除卫生死角,确保陈年垃圾清零。 (二)清理河塘沟渠。全面清理河塘沟渠中各类水体障碍物、漂浮物、河堤岸堆积物等,深入推进河塘沟渠清淤和黑臭水体治理。 (三)清理废弃杂物。全面清理公路两侧、村内巷道、空坪隙地、集贸市场、农房周边的各类建筑垃圾、杂物柴草、破旧围栏等。大力整治村内生产材料、农业机具随意堆放现象,保持物品堆放整洁有序。集中整治废品回收点乱堆乱放、脏乱差等问题。 (四)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规范处置农药废弃包装物、废旧农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规范村内畜禽散养行为,做到饲养布局合理、人畜分离,及时清理畜禽粪污,引导文明养犬,保持村庄环境常态整洁。 (五)整治乱搭乱建。整治村内各类违法建筑物,拆除残垣断壁,拆除整治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废弃猪圈牛栏、破损遮棚。 (六)整治乱贴乱画。全面整治外墙立面、电杆、路灯等小广告、牛皮癣和废弃宣传标语横幅,进一步规范设置广告和招牌。 (七)整治垃圾收集点。水泥敞口垃圾池全部拆除到位,破旧垃圾收集点要及时维修或更换,垃圾中转站和收集点周边要保持整洁。 (八)整治农村厕所。稳步推行旱厕清零行动,逐步消除农村旱厕、露天粪坑和简易棚厕,强化和规范各村“首厕过关制”,确保农户改厕达标、实用,群众满意。 (九)提升村庄和庭院“四化”水平。进一步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机制,不断提升村域净化、绿化、亮化、美化水平。进一步健全“门前三包”制度,每月选择一天设立“村庄清洁日”,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志愿者清理整治公共区域和卫生死角,发动群众对自家房前屋后进行彻底的清扫,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大力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和评选活动,打造一批风格协调,富有地方特色、区域特点的精致农家小院。 (十)提升环境与健康意识。聚焦乡村日常生活细节,抓住文明“关键小节”, 践行节约就餐、移风易俗等文明生活理念。推广“公筷公勺”使用知识,推动公筷行动走进乡村百姓家。通过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实现农村公共环境和个人卫生“双提升”。要将“百日行动”与爱国卫生运动有机结合,组织群众加大清理死角盲区力度,有效铲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从源头预防疾病传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整治方案,采取“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户”的网格化排查模式,开展拉网式全方位排查,形成重点问题清单和整改销号清单。二是村支两委要抓党建促整治,组织党员和发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整治。三是要按照责任分工,重点加强生活污水治理、厕所改造、黑臭水体治理、沟渠疏浚、空心房整治、畜禽粪污治理等的排查整治,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工作落实。 (二)抢抓时间节点。排查整治工作以问题为导向,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分三个阶段实施:一是排查阶段。在12月1号前完成,各村(社区)将重点问题清单于12月3号前报镇人居办;二是整治阶段。需在12月25号前完成,各村(社区)将工作情况总结于12月30号前报镇人居办;三是巩固阶段。1月至2月,持续巩固深化整治成果,警惕和防止“过关”心态,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健全舆情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回复群众投诉反映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督促检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导调度,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各单位“百日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每月对村(社区)考核。对排查不实、整治不力、效果不佳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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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 一级事项 | 其他行政职责 | 二级事项 | 生态建设 |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 ||
| 公开主体 | 岳家桥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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