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欧江岔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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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欧政发〔2020〕27号 益阳市欧江岔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欧江岔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镇属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欧江岔镇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行文下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欧江岔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日 欧江岔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快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欧江岔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赫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辖区内的18个行政村,1个社区,约1.76万户农户,7万人口。 二、考核内容 根据《赫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赫山区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及《欧江岔镇2020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工作任务进行考核。 三、组织实施 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评工作在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办公室(简称人居办)组织实施。 四、检查和考核内容 (一)季考评。镇人居办每季度对各村明检一次,在每个片区(欧江岔片、上湖片、牌口片)随机抽取一名人环专干作为观察员,负责此次检查的监督。每个村抽取2-3个村民小组,其中三村合一的村抽取3个村民小组,两村合一的村抽取2个村民小组,每个小组抽取10户农户。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拍摄相片或视频交于人居办存档。计分采取百分制(考评细则见附件1),每季度对各村考核结果在镇公示栏内进行公布和排名,下发通报。将季度考评计分情况纳入年度评分。 (二)季点评。按照季度考评的得分对各村(社区)进行排名。在市督查中,全市排名第一的村(社区),在当季度考评中加1分,排名倒数第一的,分别扣除季度考评得分1分。在区检查考评中,在全区排名第一的村(社区),在当季度考评中加1分,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社区),扣除季度考评得分1分。因工作不力,被市发文通报批评的村(社区),扣除该单位该季度得分2分,通报表扬的村(社区)加2分;被区发文通报批评的村(社区),扣除该单位该季度得分1分,通报表扬的村(社区)加1分。在国家、省、市、区党报党刊或门户网站上进行正面宣传报道的,在季度考核中加1分。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工作点评会议,通报各单位该季度工作开展情况,主要领导点评,兑现保洁员、专干等的奖惩。获季度第一名的单位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表彰,最后一名的单位由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该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大会上做整改发言。 (三)年考核。各村(社区)全年季度考评的平均分为该单位年度考核分数,因群众举报,在红网等媒体造成负面舆情的每次扣2分,依据该评分进行排名,被区定位美丽乡村召开了现场会的村,镇人民政府将以以奖代劳的方式给予适当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打造。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纳入镇绩效考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村绩效考核方案重点内容,在村级百分考核中占10分,各村年度专项考核排名情况与年终单项评先评奖挂钩。全年1次倒数第一的村,取消年度全面先进评比资格;全年3次排名倒数1、2、3的村,由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按程序启动问责。 (二)年度奖惩。年度排名前1、2、3名的村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包片领导、第一书记、办点干部、村支两委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人;年度排名倒数1、2、3名的村,包片领导、一支书、办点干部、村支两委分别处罚300元、200元、100元/人(罚金在转移支付和镇干部绩效中扣除,奖金不足部分由镇财政补贴),年度排名倒数第1的村(社)总支部书记在点评会上做整改发言。 (三)启动问责: 1. 被市、区检查通报批评或连续两次月督查排名倒数第一或者连续两次季度排名倒数第一的村(社区),由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对其总支部书记、人环专干进行约谈。 2. 对工作不力,未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村(社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 欧江岔镇保洁员管理考核办法 2. 欧江岔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评细则
附件1 欧江岔镇保洁员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入推进我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农村保洁员队伍建设,促进人居环境的改善,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一、保洁员聘用条件 1. 热爱环保工作,具备一定的环保业务知识并常年在家的。 2. 工作责任心强,不怕苦、累、脏。 3. 思想素质好,服从意识强,遵守相关制度。 4. 65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 5. 能正确把握和协调农户关系,正确对待群众意见,文明工作。 二、保洁员职责要求 1. 为了确保安全,必须着装上岗,工作时使用的斗车不能悬挂在摩托车或自行车等其它交通工具上,必须用手推或拉着前行,驾驶电动三轮车不得饮酒,不得高速行驶。 2. 积极参加镇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组织的各种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3. 做到路边没有废弃物、沟渠没有漂浮物,所清理出来的垃圾及时送往垃圾收集点或垃圾中转站,确保责任范围内无成堆、成片垃圾或零星散落垃圾;及时督促农户搞好各自房前屋后卫生,确保责任范围内农户房前屋后无成堆、成片垃圾或零星散落垃圾。 4. 扎实推进农户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向责任范围内沿线农户做好宣传劝导工作,督促各农户将有机垃圾(蔬菜叶、果皮、杂草等)自行堆沤处理,督促各农户将煤灰、建筑垃圾等垃圾自行填埋等,切实减少垃圾量,督促各农户将不能自行处置放入垃圾桶,由保洁员上户收集到垃圾集中点。 5. 劝导和协助处理好责任范围内有关农户在公路两侧堆放的建筑材料、柴草、杂物等的整理,做到不侵占路肩土,堆放整齐有序。 6. 爱护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维护好、使用好环卫设施,若有损坏及时报告村人居环境整治专干或镇人居办。 7. 发现乱倒乱扔垃圾的现象立即制止,及时报村人居环境整治专干或镇人居办。 8. 服从各村和镇人环办的统一管理,认真对待并接受群众的监督,听取群众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三、考核办法 1. 无故缺勤一周扣200元。 2. 上路未着装扣50元/次,未带保洁工具扣10元/次,交通工具拖挂斗车上路的扣50元/次,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的扣100元/次。 3. 责任范围内发现成堆(成片)垃圾、沟渠发现成片漂浮垃圾扣50元/处,零星垃圾(漂浮物)较多(五处以上)未及时清理的扣200元/次。 4. 责任范围内农户房前屋后有成堆成片垃圾的扣50元/户。 5. 未及时上门收取垃圾,使农户垃圾桶爆满外溢的扣50元/户。 6. 在市、区的例行检查中,在其责任范围内发现问题并被扣分的给予100至200元处罚,并立即进行整改;责任范围一次检查出三个以上的问题或影响全镇在市、区两级卫生评比排位的,扣发半个月工资,问题严重的立即终止合同,予以辞退。 7. 爱护环卫设施,因操作不当损坏垃圾集中收集点或其它环卫设施,处罚50元/例。 8. 发生处罚情况,罚款在当月考核工资中扣除。 9. 考核工作由镇人环办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由市、区、镇、村四方面检查考核情况为依据,保洁员待遇发放一律以考核结果为准。 ①村考核由各村委会组织,村人居环境整治专干具体负责,每月固定暗检抽查四次以上,临时抽查随机进行;抽查情况记录在册并通报保洁员;抽查内容包括上列1-5项。 ②镇考核由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小组组织,镇人环办具体负责。每月固定暗检抽查1次,临时抽查随机进行;抽查情况记录在册并通报到村,由村通报到保洁员。抽查内容包括上列3-5项。 ③市区例行检查(包括暗检、明检和其他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并被扣分的处罚到相关保洁员。 附件2 欧江岔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细则
注: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生态环境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事项 | 二级事项 |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 |
公开时限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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