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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街道禁捕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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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赫山街道禁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我街道境内资江河流域禁捕工作,如期完成禁捕目标任务,根据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通告》(益赫政通〔2018〕39号)和《关于全区重点水域禁止捕捞的通告》等有关禁捕文件精神,切实组织和管理好我街道资江流域禁渔工作,根据我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决策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不断推进我街道长江流域禁捕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通过加强执法监管,推进境内长江干流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保护修复,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二、禁渔时间

2021年1月1日0时至2029年12月31日24时止,常年全面禁止捕捞。在规定范围和时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科研检测需要在禁渔水域捕捞的,必须持特许捕捞证在规定的范围、时间内进行捕捞。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宣传,提升全社会自觉保护意识。各社区、相关单位利用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保护法》、《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重点水域禁止捕捞的通告》、《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一江三河三湖”水域垂钓行为管理的通告》等法规、法律和相关文件,强化警示教育,提升全社会对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意识。各社区要利用社区网格将街道制定的宣传标语下发到户到人。提高群众开展禁捕工作的知晓率。

(二)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相关社区河长巡河切实加强对资江、兰溪河主流及支流的监管力度,夏季游客较多,发现游客或群众违法捕捞或垂钓等行为,立即劝阻,拒不配合的,及时将情况反馈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第一时间衔接赫山派出所、街道执法大队出警处理。要对举报违法捕捞的群众进行奖励,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禁捕工作的积极性。会同相关执法单位,依法严厉打击“电毒炸”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查处利用“绝户网”、地笼及其他渔具等非法捕捞行为,严格禁止非法捕捞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肃查处非法捕捞渔具制售行为。各社区对销售捕捞工具的商贩进行统计上报,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综合执法大队、赫山派出所、赫山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查处,对渔具进行集中销毁,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销售人员进行思想教育。

(四)严肃查处非法渔获物经营利用行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综合执法大队会同赫山派出所、赫山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饭店进行排查,菜单中标有"野鱼” 的责令立即修改删除,检查中发现利用非法渔获物经营牟利的,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街道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政班子成员、相关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各社区书记为成员的赫山街道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403室),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落实监管责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全街道的渔业执法工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与执法大队、派出所等部门紧密配合街道、社区两级巡逻队对辖区内资江河流域进行巡查,调查处理小型违法捕捞事件,及时向街道禁捕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辖区内的电、毒、炸鱼事件及大范围利用非法网围渔具进行捕捞的事件并配合区渔政执法中队开展执法。

(三)加强宣传发动。禁渔是一项艰巨、复杂、系统的工作,是保护生态环境的一件大事。要把禁渔工作作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禁渔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禁渔管理宣传活动宣传到位。一是联合上级渔政主管部门举行禁渔宣传,宣传禁渔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出动宣传车和利用社区网格向居民群众广泛宣传禁渔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居民对禁渔的思想认识;三是深入辖区单位、农贸市场,发放禁渔宣传资料,让全街道居民了解禁渔工作的内容,支持禁渔工作,形成社会共识。

(四)开展清查整治行动。对本街道资江河流域进行全面巡查督查。一是从2021年1月1日开始,街道每天安排禁捕工作值班巡逻,对禁渔水域采取常态化值班巡逻制度,及时掌握禁鱼动态,保证禁渔水域无非法捕捞行为;二是社区聘用志愿者两名,加强重点时段的禁捕管理工作;三是加强联合执法,联合市场监督、派出所、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对辖区市场、餐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明察暗访,阻断非法水产品流通、消费渠道,对门店标牌中有“野生鱼、河鱼”等内容的一律由市场管理部门责令予以更换。四是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对组织、参与非法捕捞的组织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后续管理。做好正常捕捞生产管理,严禁采取电、毒、炸以及迷魂阵等非法渔具捕捞。打击全街道范围内的违法捕捞行为,维护我街道资江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

(六)开展增殖放流。在禁渔期间,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精心组织开展鱼类人工放流活动,向禁渔水域投入青、草、鲢、鳙鱼等主要经济鱼类以及其它重要水生生物,增殖渔业资源。

(七)强化督查问效将长江流域禁捕工作作为工作落实的重要指标,纳入社区绩效考核和河长制等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将督查与问责贯穿禁捕工作全过程,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全过程,督促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禁捕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街道纪工委进行约谈、通报,对造成严重后果,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查处。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生态环境
一级事项 其他行政职责 二级事项 生态建设
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公开主体 赫山街道办事处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两微一端,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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