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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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益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办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关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为积极应对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不断加大、结构性矛盾不断突出的严峻就业形势,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1.就业困难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且按照规定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费义务的,可向本人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小微型企业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所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单位部分之和给予1年的补贴,政策执行期截至2014年底。 3.企业(单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排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且与之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按照实际安排人数给予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3年。 二、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服务 4.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在益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在我市进行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据此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 5.提供一次性求职补贴。在益普通高校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残疾毕业生,在离校前可向所在学校申请,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每人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800元。 6.实施就业促进计划。高校毕业生可以在我市进行求职登记,免费获取有针对性的就业信息和岗位信息。可以在益阳市人力资源服务网免费注册参加“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招聘月”活动。 7.提供人事代理服务。高校毕业生可以在我市进行档案托管、人事代理。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5年内免收人事代理费,免费发布有关信息,进入人才库。 三、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8.提供免费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财政补贴的免费GYB、SYB创业培训,提高创业意识和能力。凡通过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个性化的培训后续服务。 9.提供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经过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优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毕业后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经办金融机构可将人均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0.提供免费后续服务。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由市、县两级创业服务专家咨询团成员提供的咨询、指导和服务。服务费用由同级财政补贴。 11.提供创业资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无偿给予创业资金扶持。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需租赁场地经营的,可按年租金的20%给予一次性经营场地租赁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符合资助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对象可按规定享受0.5-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资金。 12.提供创业孵化基地。凡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可以优先申请进驻被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免费享受创业指导、融资服务、管理咨询、创业培训、技术创新、事务代理、法律援助等各项服务以及场地租金减免等优惠政策。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纪委,军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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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就业创业 | ||
| 一级事项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 二级事项 |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 公开时限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
| 公开主体 | 新市渡镇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开层级2 | 市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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