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领域 > 就业创业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赫山区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24年赫山区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现将《2024年赫山区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229

 

 

 

2024年赫山区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大力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目标,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4年)>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16号)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的通知》(湘人社发〔20215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按照梯次建设、巩固提升、稳步扩面、以点带面的原则持续推进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促进提升基层就业服务质量,推动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努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目标

建立健全梯次建设、稳步扩面、以点带面、巩固提升工作机制,打造充分就业社区(村)示范标杆,引导更多社区(村)积极参与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到 2024年底,全区34%左右的社区、10%左右的村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村)标准,引领带动所在街道(乡镇、园区)实现更充分就业,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全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数量有较大幅度减少,城镇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

三、建设内容

(一)促进实现充分就业。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到95%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到 97%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清零,确保每一户零就业家庭在认定后1个月内其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不低于上年度。特定对象就业率不低于 95%

(二)深化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核,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服务。对登记失业人员每季度开展一轮“311”就业服务,强化人岗匹配、跟踪回访。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捕渔民、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等重点人群就业服务。

(三)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推进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对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企业和劳动者主动对接、主动服务,对重点人群进行点对点宣传联系,送政策上门、送服务到家。加大湘就业等服务平台推广力度,引导劳动者自助办理求职登记、失业登记、培训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等业务。

(四)增强平台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完善劳动力资源实名信息库,动态录入岗位信息,按月完成就业失业动态确认并填报辖区人口及劳动力资源情况。加强人员保障,明确就业服务岗位任务,细化工作职责,统一使用湖南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经办业务。基层平台就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每年参加1次以上就业创业工作业务培训,年累计参加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 5天。

(五)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无群众有效投诉。高质量按时完成各项就业服务工作,创新服务方式、举措,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宣传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到位,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步骤安排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42月)。制定建设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按照自主申报的原则,确定一批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重点社区(村),全面启动本区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工作。

(二)推进落实阶段(20243-11月)。定期调度各社区(村)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创新工作方法,推介典型经验,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巩固提升就业服务成效。

(三)核查评审阶段(2024121-10日)。区人社局按照建设标准,通过资料核查、系统数据核实和实地调查等方式,评选本区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先进单位。

(四)申报推荐阶段(2024 1210-20日)。12

10日,区人社部门将本区评选出的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先

进单位上报推荐给市人社局;1211-20日,市人社局审核

后择优向省厅上报推荐。

(五)认定总结阶段(20241221-20251月)。省厅对各市州推荐的单位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建设合格的社区(村)名单,并公布认定结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人社局成立赫山区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区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股长、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成立由主任牵头的赫山区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工作专班。区人社局将把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园区人社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评价指标,并与公共就业服务补助资金的分配挂钩。各乡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把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工作作为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服务能力、推动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对重点建设社区(村),相关乡镇、街道、园区要明确专人具体对接联系,及时收集汇总上报相关情况,加强指导,强化保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重点建设社区(村)要明确专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工作。

(二)完善服务手段。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充分利用劳动力信息采集成果,在全面摸清辖区内劳动力底子的基础上,分级建立辖区内有就业意愿未就业劳动力微信群,及时宣传企业用工信息和就业扶持政策。要全面推广湘就业服务平台和赫山人社微信公众号,充分拓展辖区内劳动力获取就业信息和就业政策的广度和深度。成立了人力资源服务部的村(社区)要结合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工作,进一步夯实完善人力资源服务部台账资料,进一步拓展劳务输出等业务,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三)强化资金保障。区人社局将积极探索创新保障机制,从力量保障、设备保障、经费保障等方面,采取集中采购办公设备、政府购买服务、奖补激励、考核督促等方式加大支持激励。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4年)>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16号)规定,对我区年初确定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村)的单位,我区将按照每个社区(村)1万元的标准预安排公共就业服务补助资金给予创建启动支持,并对省、市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单位配套必要的办公设备。对2024年认定为省级和市级充分就业社区(村)的,按343的比例,分别给予6万、5万、4万元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认定为区级充分就业社区(村)的,给予3万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2024年充分就业社区(村)的创建考核实行末位淘汰机制,年底考核全年月平均分数全区倒数3名且低于95分的社区(村),不给予资金补助。2024年充分就业社区继续实行老带新小组机制,全区36个社区(村)共分为9个小组,4个社区(村)为一组,小组之间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一同创建,实行小组连坐惩罚机制,出现末位淘汰社区(村)的小组,同小组的社区(村)年底扣减1万元补助资金,对带动好的社区(村)给予适当的奖励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建立完善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工作长效机制,配齐配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作人员,保持基层平台人员队伍基本稳定。要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动态管理,推动重点建设社区(村)做实做细基层就业服务工作,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引领带动全区社区(村)积极参与充分就业社区(村)的建设,形成全区基层就业服务工作协同并进、不断提质增效的良好氛围。

 

附件:1.  2024年充分就业社区(村)评价体系

附件附件:2.  2024年赫山区省、市、区三级充分就业社区(村)

附件:1.  建设名单

附件:3.  2024年赫山区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工作老带新

附件:1.  帮扶小组名单


 

 

附件1

 

2024年充分就业社区(村)评价体系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指标

分值

得分

1

(一)就业失业情况(20分)

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

5

 

2

长期登记失业人员动态清零

5

 

3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

5

 

4

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仅考核社区)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仅考核村)

5

 

5

(二)就业服务情况(45分)

劳动力信息采集更新

5

 

6

就业失业登记

3

 

7

“311”就业服务

12

 

8

重点人群服务

9

 

9

岗位归集

8

 

10

数据准确性

8

 

11

(三)服务质量情况(25分)

就业服务覆盖

10

 

12

“311”服务效果

10

 

13

群众满意度

5

 

14

(四)平台建设情况(10分)

平台使用

4

 

15

人员配置及培训

4

 

16

政策宣传

2

 

总分(100分)

 

注:按月评分,年度评价时取月平均分。

评分标准

 

() 就业失业情况(评分20)

1.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5)

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到95%5,每少1%,1

计算公式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劳动力总数-期末登记失业人员人数) ÷劳动力总数×100%

2.长期登记失业人员动态清零(5)

无登记失业超过2年以上人员,每出现1人扣0.5

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  (  5  )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达到97%5,每少1%,1

计算公式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劳动力总数-期末就业困难人员人数) ÷劳动力总数×100%.

4.1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仅考核社区) (  5  )

保持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每出现1户零就业家庭认定后1个月内未及时援助退出1总计5

4.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仅考核村) (  5  )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不低于上年度同期水平计5,每减少1%,1

计算公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人数÷农村劳动力资源总数×100%(数据取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创业情况表)

() 就业服务情况(评分45)

1.劳动力信息采集更新(5)

完善本辖区户籍人员及劳动力资源等情况,更新劳动力资源实名信息库,劳动力信息更新覆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计5,未达到的每少1%,0.5

计算公式: 劳动力信息更新覆盖率=已更新的实名劳动力信息总数÷劳动力资源总数×100%

2.就业失业登记(3)

按期完成自助就业失业登记申请审核,按期审核率达到100%3,未达到100%的按实际按期审核率×3分计分

计算公式:按期审核率=(自助就业失业登记申请总条数-超期审核条数) ÷自助就业失业登记申请总条数×100%

3.311就业服务(12)

(1)按月完成就业失业动态确认每少1条扣0.2总计2

(2)当月人岗匹配推荐率达到100%4每低1%0.5

计算公式:人岗匹配推荐率=已推荐岗位人数÷(月初未就业有就业意愿人数+当月新增失业登记人数-有推荐记录且已就业人数) ×100%

(3)人岗匹配超过1个月未跟踪人数,1人扣0.5总计2

(4)当月职业培训(含创业培训,下同) 推荐率达到100%4每低1% 0.5

计算公式职业培训推荐率=已推荐人数÷(月初未就业有培训意愿人数+当月新增未就业有培训意愿人数-有推荐记录且已就业人数)×100%

4.重点人群服务(9)

(1)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援助政策,每出现1人认定6个月仍未实现就业且未享受过就业援助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扣0.2总计3

(2)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实名登记应届高校毕业生跟踪回访率、就业服务率、就业率达到100%3,跟踪回访率、就业服务率未达到100%0跟踪回访率、就业服务率达到100%按就业率×3分计分

(3)有就业意愿、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退捕渔民和脱贫劳动力1个月内动态清零计3每出现1人未实现就业0.5

5.岗位归集(8)

(1)区新增发布了有效岗位的企业数量不低于5家,每少10.4,总计2

(2)县市区级湘就业平台新增入驻发布了有效岗位的企业数不低于当地市场主体数量的0.7(至少新增1条),每少1%0.05,总计4

(3)动态更新岗位信息每出现一条人岗匹配推荐反馈失效等情况扣0.1,总计2分。

6.数据准确性(8)

(1)电话抽查信息准确率不低于90%3,每少1%,0.1基层平台就业情况调查情况计3分,根据调查情况相应扣作。

(2)及时处理数据待确认信息,核实待确认数据情况,出现1例超过5个工作日未处理数据,0.5,总计2

() 服务质量情况(评分25)

1.就业服务覆盖(10)

就业失业登记、311服务等各项就业服务次数不低于全省所有社区(村)平均服务次数计10分,每少1%扣0.2分,扣完为止。

2.311服务效果(10)

(1)人岗匹配推荐成功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计4,每低1%0.05

计算公式:推荐成功率=人岗匹配成功推荐就业人数÷人岗匹配人数×100%

(2) 业培训推荐覆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计4,每低1%0.3

计算公式:职业培训推荐覆盖率=推荐职业培训人数÷计登记失业人数

(3)职业培训补贴覆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计2,每低1%0.05

计算公式:职业培训补贴覆盖率=推荐职业培训后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数÷

推荐职业培训人数×100%

3.群众满意度(5)

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出现1例群众有效投诉(包括人社部好差评反馈,日常接访情况等各类渠道) 1扣完为止总计5

() 平台建设情况(评分10)

1.平台使用(4)

(1)2个以上实名制账号,包括社区() 负责人实名账号1个、就业服务工作经办人员实名账号1,1个扣1,总计2

(2)实名制账号1个月没有登省平台工作的出现11总计2

2.人员配置及培训(4)

(1)基层平台就业服务工作人员每年参加1次以上就业创业工作业务培训,且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3,未达到计0(4月起计分) 

(2)新基层平台就业服务人员在1个月内参加至少1次就业创业工作业务培训,计2分,未达到计1(4月起计分) 

3.政策宣传(2)

营造建设充分就业社区() 氛围,设置建设情况专题宣传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符合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条件的企业和劳动者,主动联系、主动服务,对重点人群进行点对点宣传联系,开展湘就业平台宣传推广,计2分。

 

 


 

 

附件2

 

 

2024年赫山区省、市、区级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名单

 

 

 

 

序号

区县(市)

乡镇(街道)

社区(村)

省级/市级/区级

1

赫山区

赫山街道

台家塅社区

省级

2

赫山区

赫山街道

赫山社区

省级

3

赫山区

桃花仑街道

环保路社区

省级

4

赫山区

桃花仑街道

铁铺岭社区

省级

5

赫山区

桃花仑街道

康复路社区

省级

6

赫山区

金银山街道

西流湾社区

省级

7

赫山区

会龙山街道

会龙山社区

省级

8

赫山区

会龙山街道

龙山港社区

省级

9

赫山区

欧江岔镇

白沙寺村

省级

10

赫山区

新市渡镇

新华社区

省级

11

赫山区

兰溪镇

枫林社区

省级

12

赫山区

龙光桥街道

南阳社区

省级

13

赫山区

泥江口镇

九二五社区

省级

14

赫山区

笔架山乡

笔架山社区

省级

15

赫山区

衡龙新区

八一社区

省级

16

赫山区

衡龙新区

马龙坝社区

省级

17

赫山区

欧江岔镇

东团村

市级

18

赫山区

兰溪镇

沙岭村

市级

19

赫山区

泥江口镇

泥江口社区

市级

20

赫山区

泥江口镇

樊家庙村

市级

序号

区县(市)

乡镇(街道)

社区(村)

省级/市级/区级

21

赫山区

赫山街道

洪家村社区

区级

22

赫山区

赫山街道

东风岭社区

区级

23

赫山区

赫山街道

梓山社区

区级

24

赫山区

金银山街道

秀峰社区

区级

25

赫山区

金银山街道

虎形山社区

区级

26

赫山区

金银山街道

三眼塘社区

区级

27

赫山区

泉交河镇

兴泉村

区级

28

赫山区

欧江岔镇

长东湖村

区级

29

赫山区

欧江岔镇

流水口村

区级

30

赫山区

欧江岔镇

注湖港村

区级

31

赫山区

岳家桥镇

石坝口村

区级

32

赫山区

兰溪镇

兰溪村

区级

33

赫山区

衡龙桥镇

黄土坑村

区级

34

赫山区

泥江口镇

水满村

区级

35

赫山区

泥江口镇

横堤村

区级

36

赫山区

笔架山乡

凤凰湖村

区级

 

 

 

 

 

 

 

 

 

 

 

 

 

 

 

附件3

 

 

2024年赫山区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工作

老带新帮扶小组名单

 

 

 

 

序号

老带新帮扶小组社区(村)

组长

    

1

台家塅社区

笔架山社区

新华社区

凤凰湖村

2

赫山社区

九二五社区

泥江口社区

樊家庙村

3

铁铺岭社区

环保路社区

康复路社区

南阳社区

4

龙山港社区

会龙山社区

八一社区

马龙坝社区

5

白沙寺村

东团村

注湖港村

流水口村

6

沙岭村

枫林社区

兰溪村

石坝口村

7

东风岭社区

黄土坑村

兴泉村

长东湖村

8

梓山社区

洪家村社区

横堤村

水满村

9

秀峰社区

西流湾社区

三眼塘社区

虎形山社区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就业创业
一级事项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二级事项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公开时限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公开主体 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