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沧水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水铺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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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关于印发《沧水铺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相关站、办、所、中心、大队: 《沧水铺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沧水铺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3日 沧水铺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根据省、市、区《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的各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镇2022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目标为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常住人口基本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具体参保计划详见附件1)。 二、参保对象 1.具有本镇户籍未参加职工医保的所有人员 2.在我镇辖区内居住的常住人口(含各小区、工业园区、厂矿外来务工人员) 三、缴费标准及时间 2022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按年度交纳,在校学生以家庭为单位参保,正常参保人员于2021年12月31日日前参保缴费。确因外出务工的人员,最迟在2022年2月28日前参保缴费。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儿童福利机构接收的儿童,经核实未参保的可随参随缴,自进入儿童福利机构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在断保90天内凭职工医保参保凭证可随时参加居民医保,自职工医保断保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经排查发现未参保的,可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以上特殊情形均按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费。 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未在断保90天内参保缴费、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凭居住证初次在居住地参保)未能在我镇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四、参保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镇区内居民(含中小学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登记和缴费。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进村入户统一代收代缴,核对身份证或户口本的信息,并详细准确填写《沧水铺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3)。 村(社区)明确专人操作缴费,采取银行智能POS机刷卡缴费(或湘税社保APP线上缴费),卫生院安排专人协助村(社区)进行数据新增录入、信息修改、核对工作。通过银行智能POS机刷卡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依据;通过湘税社保APP线上缴费的,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 五、资助政策 特困人员(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孤儿、百岁老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二级残疾人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资助320元/人;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资助160元/人,自缴160元/人;纳入乡村振兴等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员、三四级残疾人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资助160元/人、自缴160元/人。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扶持或资助。 纳入参保资助对象的下发人员,经乡镇组织相关站(办)进一步核对参保资助人员信息后发送到村(社区),有身份重叠的参保资助对象按“就高”原则确定享受参保资助政策。各村(社区)刷卡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名单录入参保信息,不得擅自增减人员。 六、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沧水铺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放辉任组长,杨子正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王琦、龙慧丽、梁宋明、徐柱、周亮、王建文为成员。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和驻村(社区)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分片包户,确保责任、任务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2022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较上年提高40元/人,工作难度加大。各村(社区)要及时召开筹资动员会议,充分利用村级网格群、微信群、村村响、宣传海报等平台宣传新的医保政策,进一步提高居民参保主动性。入户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单,切实保障参保缴费居民的合法权益,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方向,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在全镇形成主动交医保的良好氛围。 (三)压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村(社区)明确支书负总责,村干部分片包户工作责任制。各村(社区)代收的医保资金以组为单位,填写好参保人员登记册(附件3),经核对参保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身份属性等信息无误后,村(社区)收缴人、刷卡操作专人再复印各持一份留存备查并按组为单位填报好汇总表(附件2)。刷卡人员在操作中对暂不能刷卡缴费人员做好标识,并核对信息后交医院医保处修改后及时补刷,要确保手中已缴费人员和已刷卡人员底子清,务必规范工作流程,严禁漏缴、错缴、截留、挪用、侵占、贪污代收的医保筹资款,凡违反上述规定,产生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部门依规严肃查处。 (三)强化督查检查、严格考核奖惩。镇医保筹资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对筹资工作的督查力度,在集中筹资期间,对参保缴费进度进行每周一通报。每周一调度,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进度严重滞后或产生恶劣影响的(村民反映没有村干部、组长上门收缴),及时通报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启动问责,确保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圆满完成。 参保人员指标已按各村(社区)人口基数分解到各村(社区),任务表附件1,各村(社区)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参保任务,95%(含)以上且在2021年2月底列全面完成任务的按2元/人标准予以奖补,参保率90%(含)-95%的按1.5元/人标准予以奖补,参保率80%(含)-90%的按1元/人标准予以补助工作经费,参保率80%以下的不予补助,并取消年度全面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对工作不扎实,或出现贪污、挪用资金及其他重大资金安全事故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对拒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当年度不得享受政府的各项救助。 附件:1.沧水铺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表 2.沧水铺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本信息汇总表 3.沧水铺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本信息登记表 附件1 沧水铺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表
说明:乡镇(街道、园区)2022年参保任务数=2021年实际参保人数+2021年度自然增长人口数(按7‰计算)。 附件2 沧水铺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本信息汇总表 乡镇(街道、园区) 村(社区)
填表单位: 填表人: 填表人电话: 领导签字: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沧水铺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本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 共 页第 页
本页小计:参加居民医保的户数: 户;参加居民医保人数: 人;其中全额资助 人;50%资助 人;实收金额 元。
收款填表人(签字): 缴费操作人(签字): 卫健工作人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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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社会保险 | ||
| 一级事项 | 社会保险登记 | 二级事项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 公开时限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
| 公开主体 | 沧水铺镇人民政府 |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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