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赫山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赫山街道2023年度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街道相关站所:
《赫山街道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已经赫山街道党工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赫山区赫山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赫山街道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街道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参保对象与目标
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我街道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全街道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将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含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具体参保计划详见附件1),确保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监测对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一二级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以及稳定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二、缴费标准及时间
居民医保按年度一次性缴纳保费,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
大中专院校学生于2022年秋季开学时参保缴费,其他人员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确因外出务工的人员,最迟在2023年2月28日前参保缴费。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儿童福利机构接收的儿童,经核实未参保的可随参随缴,自进入儿童福利机构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在断保90天内凭职工医保参保凭证可参加居民医保,自职工医保断保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凭居住证初次在居住地参保,复转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未及时就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监测对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特困人员、一二级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稳定脱贫人口,经排查核实属于客观原因在集中参保缴费期未参保的,可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以上特殊情形,均按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费。
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未在断保90天内参保缴费)未能在我街道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三、参保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组织辖区内居民(含中小学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登记和缴费。以社区为单位,进社区入户统一代收代缴,并详细准确填写《赫山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
社区明确专人(原则上为社区便民服务员)操作缴费,采取银行智能POS机刷卡缴费(或湘税社保APP线上缴费),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协助便民服务员进行数据录入、信息核对工作。通过银行智能POS机刷卡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依据;通过湘税社保APP线上缴费的,以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作为缴费依据。
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含新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由学校负责摸底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不得在原户籍地重复参保。
四、资助政策
特困人员(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二级残疾人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资助350元/人;城乡低保对象、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三四级残疾人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资助175元/人,自缴175元/人。
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相关部门动态新增的困难对象,可享受2023年参保资助政策。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对困难对象实行同缴同补,个人只需按规定缴纳应缴部分资金。困难群众已在异地参加居民医保的,可在户籍地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纳入参保资助对象的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分发至各社区,有身份重叠的参保资助对象按“就高”原则确定享受参保资助政策。各社区便民服务员必须严格按照名单录入参保信息,不得擅自增减人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街道居民医保筹资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刘伟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阙高翔任常务副组长,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李维蔚、陈靖宇以及各社区劳动专干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由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李维蔚兼任办公室主任,街道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人社专干陈靖宇任副主任。各社区要相应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居民医保筹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行政“一把手”为本辖区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第一责任人,劳动专干为直接责任人,实行社区干部分片包户,确保责任、任务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较上年提高30元/人,工作难度加大。各社区要及时召开筹资动员会议,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短信、栋栋响、海报等平台宣传新的医保政策,进一步提高居民参保主动性。入户发放医保政策宣传单,切实保障参保缴费居民的合法权益,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方向,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知医保、主动交医保”的良好氛围。
(三)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履行城乡居民医保费征收和考核职责,加大征缴力度。持续优化居民医保费征收信息系统,做好征收政策维护,拓宽缴费渠道,优化缴费服务。街道纪工委负责对参保缴费工作中违纪违规、工作不力的行为及时监督,发现问题严肃查处;街道财政所要保障征缴工作经费和特困群体参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社会事务办负责对全街道中小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情况进行摸底,对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要求学校督促参保,及时提供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社会救助对象名单及动态信息,核实正在享受相关待遇和动态新增的一二级残疾人、三四级残疾人名单;街道经济发展办负责核定监测对象、已脱贫人员名单及动态信息,提供2022年末各社区常住人口信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医保相关人员协助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做好参保登记、信息修改、数据统计等工作,调动社区医生进行逐户摸排和上门服务;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做好宣传及征缴相关工作,对各社区参保缴费工作开展督导检查。赫山派出所负责提供2022年末各社区户籍信息;街道宣传部门负责参保政策和报销政策的宣传,对参保缴费开展情况进行相关报道。
(四)保障工作经费。根据各社区居民医保实际参保缴费人数适当安排工作经费。
(五)明确工作要求。社区代收的居民医保费必须当日收取当日完成操作缴费。每周汇总辖区居民医保费征收入库情况,并及时报送至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赫山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基本信息登记表》一式三份,经核对确保参保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身份属性等数据无误,社区经办人、缴费操作专人和卫健系统工作人员分别签字确认后各执一份留存备查。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应定期通过税务大厅导出征收数据明细,加盖街道和社区公章后向缴费人张榜公示。
(六)严守工作纪律。各社区务必严格落实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严禁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务必严格落实资助政策,精准标识参保资助对象及其享受的政策待遇,杜绝漏助、错助现象;务必加强政策宣传和维稳工作,严禁出现非正常信访和负面舆情;务必高效做好相关数据录入工作,严禁擅自修改信息、增减人员;务必规范工作流程,严禁慢缴、漏缴、错缴、截留、挪用、侵占、贪污代收的医保筹资款。凡违反上述规定,产生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由街道纪工委依纪依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强化督促检查。街道居民医保筹资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街道纪工委组成联合督查组,根据工作序时进度要求,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对参保缴费进度进行通报。对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联合督查组将上门督导;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进度严重滞后或产生恶劣影响的,及时通报并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员启动问责。
(八)强化考核奖惩。2023年居民医保筹资工作纳入各相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由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牵头,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对各社区进行考核,并在全街道通报考核结果。
附件:1.赫山街道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计划表
2.赫山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基
本信息登记表
附件1
赫山街道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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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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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参保任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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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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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家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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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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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塘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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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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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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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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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社区
|
2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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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岭社区
|
34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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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山社区
|
1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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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园社区
|
1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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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家塅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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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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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家塘社区
|
3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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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林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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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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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洲社区
|
2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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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路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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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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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东社区
|
1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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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社区
|
2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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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路社区
|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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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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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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