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泉交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纳入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范围的 请 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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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具体内容 |
益阳市泉交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纳入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范围的 请 示 赫山区人民政府: 泉交河镇林翼大道建设于2014年启动,项目建设用地为我镇奎星村(原南湖村、黄茅岭村)集体土地,项目总征用地为334.39亩,均已按政策补偿到位。项目共需安置拆迁户23户,安置基地选址为原黄茅岭村圣攀组,位于林翼大道西侧、武圣路南侧。由于该安置基地未办理征用地程序,而采用的农用地转移方案,根据我区现有政策,农用地转移的土地不纳入被征用的范围内。而该组(圣攀组)农民现有田土除去该安置基地土地面积后能够纳入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购买的范围,该村民小组群众多次反映并请求政府将其纳入。根据现实情况及林翼大道后期建设需要,特请求区人民政府能够特事特办,同意该组全部村民纳入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范围。 当否,请批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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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社会保险 | ||
| 一级事项 | 养老保险服务 | 二级事项 |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 公开时限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
| 公开主体 | 泉交河镇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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