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泉交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精神卫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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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泉交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精神卫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驻镇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巩固并深入做好泉交河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助推精神疾病防治和康复工作协同发展,携手全社会高度重视精神卫生,承担相应的责任,给予精神疾病患者以更多的关爱和帮助。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泉交河镇人民政府精神卫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及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陈国荣 副组长:向 杰 成 员:晏 坤 周 莉 黎竞芳 刘 勇 喻 慧 邱宏军 晏优林 彭建梅 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晏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地点设泉交河卫生院。 一、卫生院职责 1.责任组织开展全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并对监护奖励进行初步审批把关。 2.登记,上报本辖区内有危险性行为的患者。 3.及时将排查病例信息告知相关部门,定期将患者管理情况进行通报。 4.协助开展村医培训和绩效考核。 5.承担患者信息收集与报告,开展患者线索调查并登记上报,登记已确诊的患者并建立健康档案。 6.对经诊断评估有危险性行为倾向的患者开展随访,填写随访记录。 7.对纳入免费药物治疗的患者检测病情变化,观察并及时处理药物可能发生的副作用,按要求填写治疗病历。 二、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负责将救治救助监护工作纳入年度综治工作考评范围,并协调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 三、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加强政策宣传,教育监护人履行各项看护管理责任;督促医院做好确诊登记在册患者的随访管理,配合做好监护奖励发放工作。 2.做好救治救助工作,按照“医保先报,符合条件的给予医疗救助”的原则,多渠道解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问题。保证患者得到有效救治,民政部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为其办理低保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3.除个人自行到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对找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由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帮助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4.精神障碍患者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民政部门应当优先给予医疗救助。 5.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四、派出所职责 1.重点掌握辖区内可能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情况;落实日常监控和控制措施,依法做好严重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强制收治工作。 2.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协助做好被关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入院和出院看护工作。 3.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派出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五、各村(社区)主任职责 1.组织村干部分片包干并重点联系和掌握辖区内有可能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情况,定期上门落实各自负责联系对象(管控人)对管控对象所采取的管控措施是否管控到位,依法协助好派出所做好严重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强制收治工作。 2.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协助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随访与体检工作。 3.对辖区内有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的,报告并协助派出所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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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社会救助 | ||
| 一级事项 | 综合业务 | 二级事项 | 政策法规文件 |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 公开主体 | 泉交河镇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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