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赫民〔2022〕61号 关于拨付2022年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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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赫民〔2022〕61号 关于拨付2022年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经研究并请示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拨付赫山区2022年临时救助资金。根据《益阳市民政局 益阳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益民发〔2016〕18号)、《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益赫民〔2018〕116号)文件规定,各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迅速办理、完善好相关手续,资金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并自觉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一是要严格按政策规定程序办理。要规范台账,建立信息准确、数据完整的救助名册,认真做好“一户一档”纸质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救助对象申请、审核、审批手续齐全,相关身份信息及佐证材料等相关凭证完整。 二是要严格按政策实行打卡发放。全面推行临时救助金社会化发放,按照规定将临时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救助金及时发放到位,必要时可直接发放现金。 三是要及时将救助数据信息录入系统。除急需现金救助的特殊情形外,均要采取先在系统录入临时救助数据信息、再打卡发放资金的方式,确保临时救助资金发放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录入系统的临时救助数据信息,要能全面真实反映临时救助资金发放使用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赫山区2022年临时救助资金分配方案(第二批)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 2022年7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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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社会救助 | ||
一级事项 | 临时救助 | 二级事项 | 审核审批信息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
公开主体 | 赫山区民政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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