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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赫民〔2022〕116号 关于安排2022年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益赫民〔2022116

 

关于安排2022年临时救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办(综合服务中心):

经研究并请示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安排赫山区2022第三批临时救助资金。根据《益阳市民政局 益阳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益发〔2016〕18号)《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益赫民2018〕116号文件规定,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迅速办理、完善好相关手续,资金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并自觉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一是要严格按政策规定程序办理。要规范台,建立信息准确、数据完整的救助名册,认真做好“一户一档”纸质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救助对象申请、审核、审批手续齐全,相关身份信息及佐证材料等相关凭证完整。 

二是要严格按政策实行打卡发放。该批资金只安排各单位使用额度、不下拨资金,按月由各单位报送资金发放名册(签字盖章)和“一户一档”审批资料至区民政局,经复审无误后,由区民政局集中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对象;各单位要优先消化现有结余临时救助资金,仍须实行社会化发放,必要时可直接发放现金,务必2022年12底前使用完毕。

三是要及时将救助数据信息录入系统。除急需现金救助的特殊情形外,均要采取先在系统录入临时救助数据信息、再打卡发放资金的方式,确保临时救助资金发放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录入系统的临时救助数据信息,要能全面真实反映临时救助资金发放使用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赫山区2022年临时救助资金分配方案第三批)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        

20221118         

 

 

 

附件

赫山区2022年临时救助资金分配方案(第三批)

                                                   单位:万元

序号

  位

救助资金分配数

1

八字哨镇

5

2

笔架山乡

9

3

沧水铺镇

9

4

赫山街道

2

5

衡龙桥镇

10

6

衡龙新区

2

7

会龙山街道

0

8

金银山街道

0

9

兰溪镇

20

10

龙光桥街道

13

11

龙岭产业开发区

2

12

泥江口镇

15

13

欧江岔镇

15

14

泉交河镇

9

15

桃花仑街道

4

16

新市渡镇

4

17

鱼形山街道

5

18

岳家桥镇

3

   

127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社会救助
一级事项 临时救助 二级事项 审核审批信息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公开主体 赫山区民政局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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