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赫民〔2023〕3号 关于拨付2023年全区特困供养机构 运转资金的通知
详细信息
公开具体内容 |
益赫民〔2023〕3号 关于拨付2023年全区特困供养机构 运转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经研究,决定拨付赫山区2023年全区特困供养机构运转资金14万元,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5〕12号)文件精神,及《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益赫政发〔2016〕13号)要求,一次性发放特困供养机构运转资金。 对拨付至各乡镇街道特困供养机构运转资金要及时办理并完善相关手续,资金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自觉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赫山区2023年度特困供养机构运转资金分配方案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 2023年1月12日 附件
|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 社会救助 | ||
一级事项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二级事项 | 审批信息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
公开主体 | 赫山区民政局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