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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赫民〔2023〕26号关于安排2023年第二批临时救助资金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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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具体内容

益赫民〔202326

关于安排2023第二批临时救助资金指标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办(综合服务中心):

经研究并请示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安排赫山区2023第二批临时救助资金。根据《益阳市民政局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益发〔2016〕18号)《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 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益赫民2018〕116号文件规定,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迅速办理、完善好相关手续,资金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并自觉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一是要严格按政策规定程序办理。要规范台,建立信息准确、数据完整的救助名册,认真做好“一户一档”纸质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救助对象申请、审核、审批手续齐全,相关身份信息及佐证材料等相关凭证完整。 

二是要严格按政策实行打卡发放。该批资金只安排各单位使用额度、不下拨资金,按月由各单位报送资金发放名册(签字盖章)和“一户一档”审批资料至区民政局,经复审无误后,由区民政局集中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对象。

三是要及时将救助数据信息录入系统。各单位要将当月发生的临时救助名单先录入湘财系统和救助系统,完成录入任务,进行数据汇总分析,确保系统录入、平台公示数据一致后,“一卡通”发放资金,确保临时救助资金发放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录入系统的临时救助数据信息,要能全面真实反映临时救助资金发放使用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赫山区2023第二批临时救助资金安排方案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        

2023417         

 

 

 

附件

赫山区2023年第二批临时救助资金分配方案

                                                   单位:万元

序号

单 位

救助资金分配数

1

八字哨镇

7.9

2

笔架山乡

12.6

3

沧水铺镇

9.3

4

赫山街道

18.2

5

衡龙桥镇

15.3

6

衡龙新区

3.1

7

会龙山街道

19.3

8

金银山街道

8.3

9

兰溪镇

26.8

10

龙光桥街道

19.9

11

龙岭产业开发区

4.8

12

泥江口镇

18.9

13

欧江岔镇

21.9

14

泉交河镇

14.6

15

桃花仑街道

12.5

16

新市渡镇

6.1

17

鱼形山街道

7.7

18

岳家桥镇

12.8

 

240.00

 

基本信息

所属领域 社会救助
一级事项 临时救助 二级事项 审核审批信息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开方式 主动
公开依据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公开主体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
公开层级1 县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公开层级2 乡、村级 公开渠道和载体 政府网站,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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