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赫民发〔2023〕38号关于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核查的通知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益赫民发〔2023〕38号
关于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核查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为全面科学实施精准救助,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湘民发〔2021〕34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办法〉的通知》(湘民发〔2019〕31号)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对范围 已享受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 二、核对时间 5月底前,完成所有在保对象的核对工作。各单位要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及时通过救助系统向区低收入认定中心提请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复核申请。 三、工作要求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此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复核工作是对前期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专项审计、督查、交叉检查反馈问题的一次全面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工作,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靠前指挥,亲自过问,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各社会事务办(综合服务中心)要统筹安排好人员和工作,确保此次复核工作及时准确真实。 二是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各单位要组织专人对复核报告进行审核,社会事务办主任要逐一检查把关,分管领导要亲自审定,对于保障对象家庭成员、财产等方面状况发生变化的,要认真组织核实和调查走访,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报区民政局救助股进行动态调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是落实责任,抓好整改。各单位要落实核对信息资料审核的主体责任,核对工作结束后,对存在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同时,要将核对工作开展情况形成综合性核对报告(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由分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于6月15日前报区民政局救助股备案,电子档发邮箱:707527753@qq.com。区民政局将加强指导监督,及时跟踪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加强检查督促,对工作严重滞后的单位进行全区通报。
益阳市赫山区民政局 2023年5月5日 |
||
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社会救助 | ||
| 一级事项 | 综合业务 | 二级事项 | 监督检查 |
| 公开时限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 公开依据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
| 公开主体 | 县级政府民政部门 |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详细信息
- 基本信息